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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7月15日

1. 总则

为保证企业在发生压力容器事故时,事故现场救援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保障职工安全,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等国家法规条例和公司《生产安全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装置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2. 应急工作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安全第一,永远第一”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居安思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员参与,力求实效的原则。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3.2职责分工

3.2.1总指挥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或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3.2.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3.3现场指挥组:由安环部部长任组长,生产技术部、设备维修部、压力容器所在单位配合。接到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后,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及时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的现场救援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及对外联系;负责抢险救援设备的调转;负责现场医疗救助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负责与有关小组人员紧急联络,在最短时间内,传达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抢险救援指令,做好与“110、119、120”等单位的联系。

3.2.4技术保障组:由压力容器所在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生产技术部、设备维修部配合。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救援;负责抢险救援方案制定;负责指导方案实施。

3.2.5人力机械物质保障组:由设备动力部部长任组长,行政后勤部配合。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与运输工作;负责抢险救援所需的人力、物资落实;保证人力、机械、物资优化配置。

3.2.6事故调查组:由安环部部长任组长,生产技术部、设备维修部配合。负责事故原因的剖析,救援过程的回顾,总结材料上报总指挥、副总指挥。

3.2.7善后处理组:由安环部部长任组长。负责抢险结束后现场和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3.2.8应急通讯: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公司:

内部电话:

安环部部长:

火警:119

急诊:120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措施:

对压力容器的监控方式有:压力容器上装设有安全附件,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通过DCS远传及现场指示判断事故前兆。巡检人员定期对该设备进行巡查。为了更好的防止事故发生,特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4.1.1根据设备特点和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台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明确异常工况的紧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任何工况压力容器不超压、超温运行。

4.1.2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防爆膜等安全附件应定期进行校验和定期试验。

4.1.3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连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设有自动调整和保护装置的压力容器,其保护装置的退出应经生产总经理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实行远控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应限期恢复。

4.1.4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4.1.5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应列为计量强制检验表计,按规定周期进行强检。

4.1.6结合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或检修,每两个检验周期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1.7给水系统除氧器上应配备不少于两只全启式安全门,并完善除氧器的自动调节和报警装置。

4.1.8压力容器安全阀的总排放能力,应能满足其在最大进汽工况下不超压。

4.1.9在役压力容器应结合设备、系统检修,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4.1.10禁止在压力容器上随意开孔和焊接其他构件。若必须在压力容器筒壁上开孔或修理,应先核算其结构强度,并参照制造厂工艺制定技术工艺措施,经压力容器设计师审定、生产总经理批准后,严格按工艺措施实施。

4.1.11停用超过2年以上的压力容器重新启用使要进行再检验,耐压

试验确认合格才能启用。

4.1.12在订购压力容器前,应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其供货产品必须附有“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制造厂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要加强对所购容器的质量验收,特别应参加容器试验等重要项目的验收见证。

4.1.13对在役压力容器检验中,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达不到监督使用标准(三级)的,要在最近一次检验中治理升级。检验后定为五级的容器应按报废处理。

4.1.14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必须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领使用证。不按规定检验、申报注册的压力容器,严禁投入使用。若设计资料不全、材质不明及经检验安全性能不良者,应安排计划更换。

4.2预警行动

发生压力容器事故时,应立即由事故单位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启动应急预案。

公司24小时电话:

内部电话:

5应急处置

5.1发生压力容器、高压管道泄漏时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由事故单位当班领导组织人员将故障点与系统隔断,通知本单位检修人员进行抢修,同时向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5.2当接到事故单位压力容器、高压管道爆炸的汇报时,由公司调度室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并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安环部、生产技术

部、设备动力部、行政后勤部等相关单位立即到现场,由总指挥统一指挥、分工进行救援。

5.3由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人员将设备停运,并可靠的将故障点与系统隔断,恢复现场照明,打开所有安全通道,清点现场人员。

5.4现场指挥小组组织人员对厂区内着火点进行灭火,同时对现场人员进行搜救。

5.5针对不同类型的伤亡事故,应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5.5.1烫伤急救措施:及时让伤者脱离高温区域,就近寻找水源向伤者烫伤部位浇水降温,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5.5.2打击伤害急救措施:创伤急救的原则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抢救前应先判断伤者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然后进行创伤急救。并及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5.5.3现场受伤人员出现窒息、心脏停止现象应立即就地采用人工呼吸、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

6.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照明设备、灭火器材、防毒面具、隔热服、定点存放,并由各生产单位专门保管,定期更换、检查,保证应急情况发生后应急物资能够迅速到位。

7信息报告程序

7.1信息报告与通知

压力容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及时、主动地报告公司调度,公司调度立即通过网络、电话(移动电话)等方式在10分钟内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报告。同时要对报告内容做详细登记备案,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程序关闭,经应急救援领导总指挥批准,该预警可取消。

7.2信息报告与通知

公司24小时电话:

7.3信息上报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伤亡报告后,应通过网络、电话(移动电话)等方式1 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报告中应将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等尽可能详细地予以说明。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传递当前事件发展态势信息,便于其他部门采取适当措施并协助应急响应。

8.后期处置

8.1 现场恢复

压力容器事件处置结束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组织工作,保障生产的正常秩序。

8.2 保险理赔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公司要联系当地政府保险机构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保险赔付等善后处理工作。

8.3 事故调查

必要时,应急指挥中心将组织由压力容器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的压力容器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将调查报告上报至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8.4 总结评估

8.4.1压力容器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中会中心组织开展压力容器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等方面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付诸实施。

8.4.2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应当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防止同类事件重复发生。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有计划地对本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应急知识、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的培训,把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等,告知公司每一位员工,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发生后,预案能够及时启动并正常运行,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9.2 演练

每年组织一次压力容器事件的应急演练,演练时要针对事故性质组织抢险救援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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