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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一般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7月20日

 一、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的频次,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工地上其他伤害事故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损失,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预案启动方式

  接到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报警并核实后;应急救援领导组长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用口令、电话或书面签署。

  三、成立组织、工作职责

  1、项目部成立安全应急领导组

  组  长:贾枝喜

  副组长:许海丰 李艳朝 张丹 王庆林

  成  员: 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

  2、项目部综合部随时备有应急用车,设专人值班,遇到紧急事故能保证马上行动,抢救小组成员立即实施救援,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值班人员:高岩,值班电话:0314-5976999 

  3、应急领导组职责

  ①负责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②各项目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迅速启动本预案并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

  ③对伤亡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对应急料具储备等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四、预案启动实施

  1、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各工区现场负责人根据事故现场,有权立即采取先救人的措施进行处置,同时在2小时内向应急领导组长汇报事故进展情况。

  2、应急领导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做出安排,并赴事故现场指挥,同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向业主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求援。

  3、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各工区必须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内容包括: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号;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③事故初步控制情况;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4、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

  五、预案终结

  当下列条件具备后,本预案终结:

  1、事故现场处理完毕,事故善后工作已结束。

  2、查清人身伤害事故原因,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3、事故责任人受到处理及全体员工均已受到教育。

  4、施工现场已具备复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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