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某年4月20日13时30分左右,某公司储运部驾驶员马某驾驶一辆载有磷石膏的东风康明斯自卸卡车,自西向东行驶至硫酸磷肥部普钙车间办公楼前的路口时,遇到骑自行车、由南向西左转弯的硫酸磷肥部主管工程师黄某,双方避让不及,卡车右前轮将黄某右腿碾压,致右下肢毁损。
二、原因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是超载、超速行驶,车辆荷载7吨,装载了15.7吨;厂内行车速度规定为15公里/小时,当时车速为30公里/小时。
三、启示 1、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时,要正视前方行驶是最安全的方法,视野宽阔,遇有紧急情况便于处理。 2、厂内道路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厂内主干道行驶速度一般不超过20公里,车间内一般不超过5公里。在转弯、进出大门口等位置,要一慢二看三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