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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钢铁厂“10.6”群体烧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29日

一、 事故概况及经过

2002年10月6日22:39时,某钢铁厂甲3号炉出钢,当时氩水温度为1635℃。吹氩后为1603℃,22:47时到连铸,因钢水温度偏高,打包工向钢包内加300kg废冷坯后,测温为1589℃。22:52时吊上回转台开大包,开浇后,钢包内忽然喷溅钢水,火红的钢水喷涌而出,溅在连铸平台,把当时正在操作的大包工、拉钢工等三位工人严重烧伤,蹲在连铸平台抢修中包车轮的三位钳工也被不同程度灼伤。

2、事故主要原因:

1.安全措施不落实。大包工盲目追求生产效益,抱着侥幸心态赶工期、赶产量,在钢水未冷却到额定温度的情况下,擅自往炉内开包加料,原料温度过高,导致钢包爆炸,喷溅大量钢水,所以严重违规操作是导致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防护设施不完善。操作工的操作平台完全裸露在外,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事故发生后操作工在灾难面前无处躲藏,被钢水严重烧伤。事发第二天该操作台才配置了钢板防护罩。  3.防范措施欠缺。现场生产和维修交叉进行,人员拥挤,安全治理混乱,事故发生后现场无人合理疏导,慌乱逃窜,加大了事故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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