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河南分公司氧化铝一厂 |
发生事故时间 |
2005年2月7日10:50时 |
伤亡人数 |
轻伤1人 |
生产过程 |
氧化铝生产 |
直接经济损失 |
0.4万元 |
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事故经过: 2005年2月7日10:50时,氧化铝一厂六车间值班电工杨某接到Ⅴ组精液泵岗位电话,岗位照明不亮,杨某去71变配电室检查,未查出原因,便给值班电工李某打电话,李某去71变检查,发现该岗位照明的供电回路总电源熔断器熔断,随即准备更换。由于电源刀开关为HR5式刀熔开关,值班电工李某和杨某均不熟悉如何更换熔断器,便拿螺丝刀、电笔进行拆装,无意中引起母线两项短路,造成李某脸部、双手被短路弧光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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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1.值班电工违章操作是直接原因。 2.教育不到位,电工操作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是间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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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一、事故责任划分: 1.当事人甲某,乙某负主要责任。 2.班组负责人和车间相关管理人员负次要责任:。 二、事故处理情况: 1.对事故责任者及相关人员按车间绩效考核目标合同书考核。 2.取消电工班年终评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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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 1.加强对员工的专业技术的学习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2.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电工作业检修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确实起到监护作用,做好联保互保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