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河南分公司氧化铝一厂 |
发生事故时间 |
2004年3月31日 |
伤亡人数 |
轻伤1人 |
生产过程 |
氧化铝生产 |
直接经济损失 |
1万元 |
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事故经过: 2004年3月31日下午3:30左右,中铝河南分公司氧化铝一厂七车间一甲班王某、毛某在处理蒸发管2#泵放料闸门问题时,料浆刺出,将正在旁边送螺栓的高某某双眼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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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1.高某某厂房内没戴护目镜,违章。 2.泵内压力没有消除开始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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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1.高某某厂房内没戴眼镜属违章作业,负主要责任。扣除三月奖金。 2.王某、毛某在处理大管2#泵放料闸门问题时,没有待泵内压力消除就开始作业,属违章作业,负次要责任。扣除一月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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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 2.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3.对事故的主要、次要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4.事故通报全车间举一反三,杜绝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