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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公司10.20钢渣灼烫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29日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时间:2008年10月20日

  事故类别:灼烫

  伤害情况:腹部及以下部分烫伤

  二、事故经过

  2008年10月20日11时50分,深加工车间钢渣处理工肖某某去检查钢渣3#跨北侧第二跨打水现场后,发现渣山上放置的打水管需要移动位置改变打水方向,在没有人监护、没对现场环境确认、没关闭打水阀的情况下,独自上渣山移动水管。当肖某某上到渣山约2m高时,感觉脚下钢渣下陷,并看到渣山上有部分渣块滑落,肖某某转身就跑,在其下到渣山底部时,由于闪躲不及被滑落的散渣埋住其腹部及双下肢,造成烫伤。

  三、事故原因

  1、肖某某本人安全意识淡薄,在上渣山移动水管时,违反上渣山作业的有关规定,没有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3#跨钢渣堆积过高、坡度过陡、打水作业现场对一个打水点长时间打水,造成堆积过高的渣山松动、渣块滑落,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两级机关安全管理不到位,深加工车间安全管理松懈,危险源辨识有遗漏,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新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力度不足,职工长期存在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对各岗位进行危险源再辨识,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隐患、不安全行为、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治理措施。

  2、针对各作业单元,在做好危险因素辨识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科学、有效、严谨的的确认流程和方式、方法,并将其写入日常作业的流程。

  3、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车间、班组安全管理,消除管理上的脱节、棚架现象,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突出责任管理,细化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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