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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热电有限公司“1.25”人身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16日

【事故简述】
2011年1月25日上午10时30分,设备维护部办理11045号工作票,实施输煤三段A侧落煤口篦子修复工作,临时将A侧落煤口篦子吊出,在A、B两个落煤口之间设置安全警示带(非固定硬质围栏)。
  13时左右,燃料运行三班班长孙××(男,41岁,23年工龄,大专文化程度)带两名劳务派遣工(苏家屯公司与沈阳市苏南劳务服务部签订用工合同)王××(男,年龄46、初中文化程度)、金××(男,年龄46,初中文化程度),在输煤三段B侧落煤口配合上煤工作。13时20分,王××站在B侧落煤口清煤过程中,越过安全警示带,不慎踏空将要滑落到A侧落煤口时,监护人孙××急忙去拉王××,由于身体惯性,二人同时跌入A侧落煤口内(王××头朝上,孙××头朝下),由于落煤口周边积煤较多,积煤继续下落将二人埋压。现场其他人员立即组织救援,清理积煤,解救被埋人员。13时45分,孙××被救出,并在现场立即急救。13时50分,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将孙××送至苏家屯区中心医院抢救。15时16分,孙××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确定为窒息死亡。王××被救出后未现异常。【原因分析】
1、工作组成员临时工王××安全意识薄弱,思想麻痹,对清理积煤前周边设备状态判断不认真,工作不到位,脚下出现闪失,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负责人发电运行部燃料运行三班班长孙××安全意识薄弱,对现场危险点预控能力不足,自我防护能力不强,监护不到位,是导致此次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
3、苏家屯公司设备维护部现场作业,对吊走输煤汽车上料口A侧篦子后留下的孔洞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未加装临时盖板,安全围栏设置不牢固,留下安全隐患,是导致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范措施】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讨论,认真查找在思想、管理、设备和人员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对照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立即规范、清理外包队伍和委托用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查漏补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迅速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稳定,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2、完善制度建设并有效予以落实,同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力度,并针对人身防护、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具体方案和措施。
  3、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努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4、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确保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深化危险点预控,完善作业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以及安规规定,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加大反违章力度,堵塞管理漏洞,消除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认真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查找差距,完善机制,提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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