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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好安全带 生命有保障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22日

【事件回放】2009年9月的一天,我和班员小孙一起到某井进行抽油机开机前的维护保养。在准备对抽油机中轴承加注黄油时,小孙对我说:“班长,就爬个支架,打个黄油,抽油机没开,而且也不高,就不用系安全带了吧。”我十分严肃地对他说:“不行,你忘了《安全生产禁令》怎么规定的吗,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你这样做不仅是违反禁令,而且还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小孙见我态度坚决,只好乖乖地系上了安全带。当小孙攀上支架,我将黄油枪递给他后,不知怎的,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成仰面状往下跌落,幸亏他系着安全带,将他牢牢地拉住,才没有从高处跌落,仅被支架擦伤。
【个人感悟】每一条安全规章制度都是用血和泪总结出来的,只有落实好这些规章制度,我们的人身安全才能得到保证,如果总是抱着侥幸心理,怕麻烦、图省事,违章操作,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付出的会是血和泪。
【专家点评】在这起事件中,因为班长的严格要求,班员小孙在登高作业时系好了安全带,当踩滑坠落时,才有效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
第一条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第二条 作业安全措施
3.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
6.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高处休息。
胜利油田《采油(气)专业安全生产禁令》的第二条规定: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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