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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透水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0月20日

2009年4月27日10时20分左右,某县皮井煤矿副井2上山发生突水事故,事故发生后,经30h的救援,1人脱险生还,5人遇难,现将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如下。

(1)矿井概况

该煤矿坐落在该县梅城镇清水村,属渣渡矿区。可开采面积0.9775km2,有村水泥公路16km与207国道相连。该矿195年建成投产,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2007年扩界与B煤矿(硐探井)整合,保有储量76万吨,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事故井为副井,斜井开拓,局部通风机通风,低瓦斯矿井,已探采的2个上山均已见煤,煤层倾角1°左右,厚度1.3~1.6m

(2)救援经过

事故发生后,该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局、省安全生产应急办及市、县、乡镇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

27日14时前,救援指挥部从邻近矿井调集10~30m/h的潜水泵、农用泵5台开始排水,并用压风机向突水区压风供给新鲜空气,开启局部通风机向排水地点供风,至21时,排出水量约600m3。

27日13时许,省矿山救援基地暨省煤矿水灾事故救援中心接到省煤炭局、省安全生产应急办的救援指令和县煤冶局的邀请后,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装运排水设备,派出2个战斗小队和三辆救援车携带排水量100~150m3/h,扬程90180m的潜水泵3台及排水管、电缆、变压器等救援设备、仪器等,于15时30分出警,19时到达事故现场。21时完成设备安装,但在调试设备时排水泵发生故障中断排水。经指挥部研究采用三条恢复应急排水措施。一是维修故障水泵,二是调换新水泵,三是恢复原小流量的排水泵。经邵阳基地救援人员与矿机电技术人员共同商议维修,于28日上午10时15分,重新开始排水,流量150m3/h,水位以每小时0.3~0.4m的速度下降。1时,增加10m3/h的潜水泵一台,20时,

增加10m3/h的潜水泵和30m3/h的农用水泵各一台,排水总量达到200m3/h排水过程中,加强了排水地点的通风,现场检测气体浓度分别为:O2:

20%,H2S:0%,CH4:0.5%,CO2:0.3%28日23时20分,井底车场水位下降,距巷道顶板约40cm,此时,负责监控水位与准备救援的基地和县煤冶局人员,发现距井底车场变坡点10m左右的地点有矿灯光,片刻只见一名遇险人员泳过来,基地救援人员将该遇险人员搀扶到斜井,并给他更换衣服保温于23时40分抬运到地面。

23时35分,基地救援6名指战员按照遇险人员撤退路线,游泳进入灾区侦察与救人。涉水至距井底110m处,巷道内浮满了支架,通行困难;此时,发现1号遇难人员(按发现顺序排号)俯卧在被突水急流冲翻的矿车上。救援人员扒开浮木前进10m处,发现2号遇难人员,再往前行5m处,发现3号遇难人员,三名遇难人员卧姿:头向井底方向,脚朝大巷当头。检测该岩石运输大巷气体分别为:O2:20%,H2S:0%,CH4:05%,CO2:0.3%,SO2:0%,空气清

新无老窑气味。从3号遇难者处再前行约35m,巷道垮落,被水冲击的浮木与支架堵塞了巷道,进入困难,侦察人员在刺骨寒水中实在难忍的情况下撤离灾区。

指挥部根据侦察情况分析,一上山的2名遇险矿工未找到,仍有生存空间,决定再次组织侦察,由熟悉情况的人员带路,基地人员负责搜救全部巷道。29日凌晨1.30分,大巷水深仍有1.3m,此时,由皮井煤矿副矿长带路,3名侦察

人员进入灾区侦察,基地副大队长等4名人员在斜井底接应待机。侦察人员对一上山处的所有巷道进行了全面侦察:巷道支架完好、空气清新,未发现遇险矿

工。在一上山往大巷当头寻找时,有10m左右的上山与一上山连通,支架完好、空气清新,未发现遇险矿工,往大巷当头处大面积垮落,撤离灾区。

指挥部根据二次侦察情况分析,一上山的2名遇险矿工已进入大巷无生存希望,决定搬运遇难人员。基地再次组织指战员进入灾区搬运遇难矿工,于29日6.30分,将三名遇难矿工搬运出井。

水继续在排,每小时约140m3/h。29日14.30分,井底水位已降至0.5m深。指挥部决定由基地队员负责气体和顶底板监控,组织矿工全面搜索。29日15时,岩石运输大巷仅有0.2m的积水15时10分左右,搜救中,在1号遇难

者处(进入方向的矿车右侧下)发现4号遇难矿工,头向大巷当头,脚朝巷道左侧(呈横卧状态)

15时20分左右,搜救人员在二上山往大巷当头前5m左右处,拔开零乱的支架,发现5号遇难者,卧姿为:头向井底方向,脚朝大巷当头。16时30分,搜救人员将2名遇难矿工搬运出井,16时40分开始拆救援排水设备,17时30分完成救援工作。

(3)事故分析

①事故性质。本次为突水事故,理由:

a.事故后的存水量大大超过了平时存水量,排水设备被淹;

b.运输大巷道中有大量水流冲击的泥、矸、支架和杂物;

c.遇难矿工有被水冲击和淹没的迹象。

②水源。“4.27”突水事故的水源有二类,一是老窑水,排出的水呈褐黄色;二是地表水或断层水,突水巷道中最后水流清澈,现场空气清新。

③突水地点。本次突水地点在二上山的平巷探矿头,沿平巷以下30m到岩石运输大巷呈上窄下宽喇叭形的垮塌,支架完全被冲毁,见顶、底板良好。

(4)事故原因

①直接原因:探矿掘进时发现透水预兆,没有立即停止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②间接原因:缺乏安全思想和救援知识,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开展防治水工作,对矿井水的存在没有采取强力的安全措施。1上山的2名遇难矿工按当时的状况分析完全可以避免伤害,但由于缺乏自救常识,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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