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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3·14”机械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来源:开化县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2月27日

2021年3月14日7时30分许,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作业人员徐根青在破碎机进料口处理破碎机堵塞时,不慎跌入破碎机内,事故造成徐根青当场死亡。3月15日,开化县人民政府授权开化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县资源规划局、县应急局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并委托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鉴定。4月19日,事故调查组完成事故调查并报请县政府批示。5月4日,县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的分析、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意见、措施。9月17日,县安委办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对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3·14”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小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询问、查阅文件等方式,对事故进行全面复盘,并形成如下评估报告。

一、事故责任单位、人员处理建议及整改要求

(一)事故责任单位、人员处理建议

1.根据县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开化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予以处理。

2.根据县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开化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刘胜(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予以处理。

3.根据县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鉴于徐根青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责任。

(二)整改要求

一是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现场管理、落实教育培训、做好风险防控等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行业内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三是中村乡人民政府作为属地单位,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进一步履行好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持续推动属地辖区内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保障。

二、责任单位、人员处理情况

(一)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依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3·14”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2021年5月18日,开化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对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对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3·14”机械伤害事故负有责任案立案调查。2021年6月4日,开化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对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处20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刘胜(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3·14”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2021年5月18日,开化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对刘胜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案立案调查。2021年6月4日,开化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刘胜处3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相关单位整改情况

(一)开化腾辉建材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计划要求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明确各工作岗位人员及安全生产职责。在破碎机进料口、输送带等高处作业设置了检修平台及防坠落装置,增设了安全警示标识及警戒线。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现象和不安全行为。定期组织人员对厂区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为企业员工购买工伤意外保险,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二)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事故发生后召开了全县机制砂场业主会议,集中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要求各砂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局主要领导带队对全县机制砂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安全警示牌安装设立、厂区内电线线路设置等重点环节进行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制定责任清单,将隐患整改落细落实,对未完成整改擅自开工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组织各机制砂场互动互学,取长补短。

(三)中村乡人民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召开了事故研判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依托组团联村服务,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明确至组团联村服务周清单,发现一处隐患,立即上报一处并及时督促整改,直至隐患排除,同时根据各行政村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事故发生企业,落实“一对一”专人巡查管理,对发现安全隐患企业,采取回头方式逐户督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一)罚款催缴工作有待加强。开化县腾辉建材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处理善后工作,全面停产整顿,经行业主管部门及事故调查组验收同意后复工复产。但因公司经营困难,202000元罚款在催告后,仍有152000元未缴纳。2022年3月6日,开化县应急管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剩余罚款。截至目前,开化县腾辉建材有限公司仍有152000元罚款未缴纳。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举措有待加强。事故发生后,县资源规划局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开展行业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是,相关检查集中在制度、警示标志等方面,缺少对设备、工艺缺陷等方面的专业性、技术性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监管手段,适当时可以引入专家或者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工艺、设备等方面不易发现的问题隐患,倒逼企业整改提升,切实提升行业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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