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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高工栓挂钢丝绳,拦焦车行驶压双臂事故案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29日

 事故经过:
  2006年1月10日,太钢焦化厂炼焦作业区屯器点检员李XX对4#炉消火车点检时发现“北台走行电机镇流子异常”,决定观察使用。11日上午,汇报作业长殷XX,殷XX请示厂调度常XX、生产副厂长王XX后决定利用中班3小时循环时间更换电机。李XX通知设备点检员王XX安排吊车、汽车。殷XX通知厂“检修作业区”作业长殷XX下午16点前派3名起高工到现场配合,殷XX布置检修大组长刘XX具体安排。
  1月11日,炼焦作业区丁班上中班。15:35分,带班长贺XX组织召开班前会。15:45分,班组员工岗前列队宣誓完毕后,上岗接班,白班副带班长刘XX告知中班副带班长张XX,作业区定于循环时间更换北台走行电机。随即,中班副带班长张XX通知本班消火车司机马X,循环时间配合更换消火车北台走行电机(末通知拦焦司机)。接班后,丁班按计划开始出炉,同时,本次作业施工负责兼现场安全监护人李XX、设备点检员王XX和4名电工、5名钳工及检修作业区派来的6名人员(其中1名起高工屈XX,另外5名为钳工)到达检修现场。丁班按计划出炉作业,依次为27#”、37#、19#。约16:40分出炉完毕,开始循环,消火车司机马X将消火车停至检修位置,作业区机修人员对消火车进行拉闸、挂牌、支铁鞋。16:50许,屈XX间李XX能否作业,李XX说“能”。于是屈XX在确认吊挂钢丝绳位置后,
站在消火车栏杆上,双臂爬在第三轨上,往拦焦车第三轨外侧支架处栓挂钢丝绳。与此同时,电工开始解线,钳工准备松电机基础螺丝。拦焦车司机董XX按技术出完19#炉门后,发现37#炉门冒烟,于是开车过去堵烟。17:00许,董XX堵烟结束,按标准驾驶拦焦车开始由北向南开往南分叉,行至19#炉门附近时减速慢行,到12#炉门附近时,突然听到有人喊叫,随即停车。此时,拦焦车第三轨轨道己将屈XX (男,44岁)的双臂压住,现场人员立即将屈丙华救出,并送往太钢职工总医院救治。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损失工作日:4500天
事故经济损失:约2万元
事故原因:
  1、起高工栓挂钢绳时,拦焦车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压住双臂,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检修作业无作业标准的情况下,未制定详细的单项安全措施,检修作业前未进行现场环境确认和安全交底,安全监护不到位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3、拦焦机南侧电铃不起作用,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4、检修作业标准未能持续完善,检修作业组织程序不严密,两个作业区配合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是导致事故的管理原因。
5、对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认识不全面,是导致事故的又一原因。
   预防措施:
1、吸取事故教训,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立即将事故传达给每一名职工,并组织讨论汲取事故教训。
  2、宣传教育:在全厂组织一次现场事故反思活动,通过案例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3、制度完善:每项检修作业前,必须事先到现场开展危险辩识,无检修作业标准时,有针对性地制定单项安全措施,并对所有参检人员进行按群交底,待点检、生产、检修三方共同确认、专人到现场实施监护方可进行作业,制度中增加检查考核内容。
  4、动态控制:加强现场动态安全管理,严格制度执行,逐级检查违章查处情况。
   事故责任分析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炼焦作业区电气点检员李XX,负责本次检修作业,且是现场安全监护人。末制定检修方案,违反焦化厂《生产设备定修管理制度》4.3. 2“接受检修任务的作业区,必须明确检修负责人,并由其组织对检修的现场环境、机组设备及检修过程的危险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对参检人员必须明确交代检修任务,明确落实安全措施。”之规定,未有效履行安全监护职责,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退回劳务市场待岗6个月。
2、炼焦作业区安全员张X,未及时发现拦焦机南侧电铃不响这一事故隐患,审查单项
安全措施过程中未发现其中存在的漏洞,末履行焦化厂《设备检修与维修安全管理制度》3.3“工段级检修项目,安全员是总监护。”之职责,根据炼焦作业区《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条“对因个人工作点检不到位,安全、消防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的事故负专业技术管理责任。”之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专业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退回劳务市场待岗3个月。
  3、炼焦作业区丁班副带班长张XX,违反炼焦作业区《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负责安排在当班进行的设备检修、工艺改造项目的配合和监护;组织职工检查、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之规定,接到检修4#炉熄焦更换电机的检修任务后,未通知当班组长,未发现整改拦焦机南侧电铃不响的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退回劳务市场待岗3个月。
  4、检修作业区作业长殷XX,检修前只安排了大组长刘XX检修任务,却末对配合检修提出具体要求,末通知安全员到现场监护,也末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确认(末填写确认书),对本作业区人员参与炼焦作业区检修过程的安全控制不力,对本次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降职处分。
 5、炼焦作业区作业长殷XX,对本作业区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全面负责,在明知检修内容的情况下,对没有检修标准;又不制定检修方案,单项安全措施也不找他审批的问题未加制止,本人又末到现场进行检查落实,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降职处分。
  6、机动科负责人张XX,对作业区存在的检修作业标准末能持续完善,检修作业组织程序不严密,两个作业区配合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末及时发现并组织整改,对本次事故负有专业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检修作业区检修大组长刘XX接到检修任务后,只是安排5名钳工配合1名起高到现场作业,末指定专人负责,自己又末到现场加以落实,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厂安全主管靳XX负责全厂安全专业管理,对焦化厂“四不作业”要求监督落实不到位,标准化工作落实不严细,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9、生产副厂长正XX,分管全厂安全工作,标准化作业落实不够严细,对平时发生的问题监督检查不够,对本起事故负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0、厂长李XX是焦化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本起事故负领导责任,建议在厂安委会上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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