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中储粮故城直属库兴粮分库“7·23”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4月25日

  (二)建议内部处理人员。
  3.李世运,男,60岁,中共党员,北京森桦公司副总经理,受该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把本单位的施工资质出租给不具备任何资质的自然人,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做到统一协调、管理,施工过程中未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造成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管失控,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北京森桦公司予以辞退。
  4.张宏宁,男,北京森桦公司安全员,负责故城直属库安全管理工作。在故城直属库兴粮分库仓房及铁路罩棚外墙粉刷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对施工人员违规推动移动操作平台失察,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北京森桦公司予以辞退。
  5.刘红涛,男,31岁,群众,北京森桦公司项目经理,负责故城直属库兴粮分库的施工管理。故城直属库兴粮分库仓房及铁路罩棚外墙粉刷施工过程中从未到岗履职,对施工人员违规推动移动操作平台失察,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北京森桦公司予以辞退。
  (三)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和其他组织处理的责任人员。
  6.夏彬彬,男,31岁,故城直属库兴粮分库仓储组长,负责兴粮分库和北小库区的粮食保管和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未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未取得高处作业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对施工人员违规推动移动操作平台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杜朝辉,男,44岁,中共党员,故城直属库兴粮分库主任,负责兴粮分库的全面工作。对兴粮分库仓房及铁路罩棚外墙粉刷施工队无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资质,施工人员无资质失察,对施工队施工期间未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以包代管,安全检查不到位,对施工人员违规推动移动操作平台失察。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高艺伟,女,41岁,中共党员,故城直属库总会计师,分管人事劳资、基建维修管理等工作。对兴粮分库仓房及铁路罩棚外墙粉刷施工队无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资质,施工人员无资质失察,未依法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允许北京森桦公司施工,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9.冉鹏,男,40岁,中共党员,故城直属库副主任,分管仓储、轮换购销、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兴粮分库安全生产状况检查不到位,对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的行为失察,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诫勉谈话。
  10.王险峰,男,45岁,中共党员,故城直属库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直属库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度、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向故城县政府做出书面深刻检查。
  11.程光才,男,37岁,中共党员,故城县里老乡安监站长,负责安监站全面工作。对故城直属库兴粮分库擅自施工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对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其外包工程施工、施工人员无资质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2.马磊,男,35岁,中共党员,故城县里老乡人大副主席,分包故城直属库兴粮分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该企业安全监管、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3.孙永军,男,46岁,中共党员,故城县里老乡副乡长,分管安全生产、社保、环保等工作。对里老乡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综合监管、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诫勉谈话。
  14.李春才,男,44岁,中共党员,故城县里老乡乡长,负责乡政府全面工作。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督导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故城县政府约谈。
  15.王连峰,男,38岁,中共党员,故城县里老乡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对里老乡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组织领导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向故城县政府做出书面深刻检查。
  16.杜成刚,男,45岁,中共党员,故城县城乡建设与规划局稽查办公室股长,负责招投标、施工许可证、质检手续稽查和非法建筑施工稽查工作。对故城直属库兴粮分库仓房及铁路罩棚外墙粉刷项目未向属地住建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督查不到位,对施工人员不具备施工资质上岗作业失察,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诫勉谈话。
  17.陈砚祥,男,51岁,中共党员,故城县城乡建设与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兼城区办主任、党组书记,分管稽查办公室。对分管工作督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故城县政府约谈。
  18.高宏谱,男,53岁,中共党员,故城县城乡建设与规划局副局长,分管建管、质监、安监等工作。对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综合监管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建议由故城县政府约谈。
  19.李晓平,男,45岁,中共党员,故城县城乡建设与规划局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对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向故城县政府做出书面深刻检查。
  20.王长义,男,51岁,中共党员,故城县粮食局粮食流通发展科科长,负责粮食储存保管、安全生产、基建项目申报、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审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指导流通设施的维修和改造等工作。行业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未认真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对故城直属库安全生产工作只是转发过文件,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诫勉谈话。
  21.李宝军,男,49岁,中共党员,故城县粮食局副局长,负责粮食购销、仓储、安全生产等工作。对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故城县政府约谈。
  22.韩爱军,男,52岁,中共党员,故城县粮食局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对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向故城县政府做出书面深刻检查。
  23.徐长彬,男,51岁,中共党员,故城县政府副县长,分管粮食和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粮食系统的行业安全监管和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领导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衡水市人民政府约谈。
  24.沈崇瑞,男,51岁,中共党员,故城县人大副主任,分包里老乡。对分包的里老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衡水市人民政府约谈。
  25.史立朝,男,51岁,中共党员,故城县副县长,分管住建、城管等工作。对分管的城乡建设和规划系统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衡水市人民政府约谈。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26.王炜杰,男,23岁,群众,北京森桦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不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由衡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计人民币6.576万元。
  27.王险峰,男,45岁,中共党员,故城直属库主任,负责故城直属库主任的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不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由衡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计人民币4.122万元。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北京森桦建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规施工,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由衡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人民币60万元罚款。
  2.中储粮故城直属库。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规组织施工,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由衡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人民币55万元罚款。
  (六)建议责成里老乡党委、政府向故城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七)建议责成故城县城乡建设和规划局、故城县粮食局、故城县安监局分别向故城县人民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八)建议责成故城县政府向衡水市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北京森桦公司。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头等大事来抓。一是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落实到位。杜绝非法转包、分包、出租、出借资质行为。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要切实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三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坚决杜绝无证作业。四是要进一步强化高处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条件确认、严格作业许可、严格现场监控,同时必须明确操作人员、监督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施工安全。五是各级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员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切实做好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杜绝“三违”行为。
  (二)故城直属库。要进一步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深刻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刻剖析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要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要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解决管理粗放、有章不循等问题,建立严格的承包企业工程项目分包准入制度并实施有效监管。
  (三)故城县城乡建设局、粮食局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对分管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遮不掩、真查真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时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动态归零,真正建立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四)故城县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落实奖惩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