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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12日

2017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东区的金誉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誉石化公司”)储运部装卸区的一辆液化石油气运输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引起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468万元。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一)金誉石化公司。

金誉石化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现有员工176人。主要产品包括丙烷、异丁烷、精制液化气、戊烷油、醚后碳四、异辛烷、硫酸等,生产装置有1套8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生产装置,1套20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生产装置,1套4万吨/年废硫酸综合回收装置(事故发生前处于试生产状态)。配套建有液化气罐区、异辛烷罐区等7个相对独立的罐区,生产所用原料和产品全部采用罐车运输。

事故发生前,厂区内原料和产品总量4万余吨(包括液化气1.3万余吨、其他易燃物料0.35万吨)。

(二)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

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誉物流公司”)位于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成立于2012年7月6日。2016年6月29日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业务主要围绕金誉石化公司的生产经营开展运输配送服务,不面向社会经营。自2013年起金誉物流公司将河南省清丰县安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兴货运公司”)所属的40辆河南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纳入公司日常管理,事发时金誉物流公司共有128名驾驶员和押运员,其中包括肇事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

(三)安兴货运公司。

安兴货运公司位于河南省清丰县固城乡旧城城东,成立于2004年11月。2015年7月29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2013年起,公司所属的40辆河南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纳入金誉物流公司日常管理。40辆河南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驾驶员和押运员培训等工作,都在临沂当地开展,相关保养、培训记录传至安兴货运公司后,由其向当地政府及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报备或接受各项检查

图1  爆炸前装置区航拍图

(四)事故发生装置及车辆基本情况。

液化气泄漏的事故现场是一期8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装置的配套装卸设施,位于东侧液化气装卸区  事故车辆为安兴货运公司的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车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该车具备液化气运输装卸安全技术条件,装卸方式为下装下卸,卸车装置主要包括气相、液相连接管口(即快接口)、卸车球阀、排气(排液)阀和紧急切断阀(含开启泵)。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证件均在有效期。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7年6月4日,金誉石化公司连续实施液化气卸车作业。

6月5日0时58分,金誉物流公司肇事车辆驾驶员驾驶液化气运输罐车停泊在10号卸车位准备卸车,期间安排押运员回家休息。驾驶员先后将10号装卸臂气相、液相快接管口与车辆卸车口连接,打开气相阀门对罐体加压,罐体压力从0.6MPa上升至0.8MPa以上。    0时59分10秒,驾驶员打开罐体液相阀门一半时,液相连接管口突然脱开,大量液化气喷出并急剧气化扩散,值班的金誉石化公司现场作业人员未能有效处置,致使液化气泄漏长达2分10秒钟。

1时01分20秒,泄漏的液化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生产值班室内在用的非防爆电器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爆炸,造成事故车辆及其他车辆罐体相继爆炸,罐体残骸、飞火等飞溅物接连导致液化气球罐区、异辛烷罐区、废弃槽罐车、厂内管廊、控制室、值班室、化验室等区域先后起火燃烧。现场10名人员撤离不及当场遇难,9名人员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肇事罐车驾驶员因长途奔波、24小时均在驾车行驶和装卸车作业,在极度疲惫状态下,没有严格执行卸车规程,午夜进行液化气卸车作业时,出现严重操作失误,装卸臂快接口两个定位锁止扳把没有闭合,致使快接接口与罐车液相卸料管未能可靠连接,在开启罐车液相球阀瞬间发生脱离,造成罐体内液化气大量泄漏。

图2  爆炸后装置区航拍图

现场人员未能有效处置,泄漏后的液化气急剧气化,迅速扩散,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发生爆炸燃烧,先后导致泄漏车辆罐体、装卸区内停放的其他运输车辆罐体发生爆炸,罐体残骸等飞溅物击中周边设施、物料管廊、液化气球罐、异辛烷储罐等,致使2个液化气球罐发生泄漏燃烧,2个异辛烷储罐发生燃烧爆炸。

(二)间接原因。

1.液化气装卸车管控有严重缺陷。液化气装卸车操作规程中未包含液化气卸载过程中安排具备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监控的规定;卸载前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快装接口与罐车液相卸料管连接可靠性检查不到位、流体装卸臂快装接口定位锁止部件经常性损坏更换维护不及时;危化品装卸管理不到位,10余辆罐车同时进入装卸现场,24小时连续超负荷进行装卸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混乱,未依法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资质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特种设备充装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

2.金誉物流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超许可违规经营。违规将安兴货运公司所属40辆危化品运输罐车纳入日常管理;安全生产实际管理职责严重缺失,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对运输车辆未进行动态监控,对肇事的车辆驾驶员的疲劳驾驶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驾驶员在卸车作业中出现严重操作失误;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由肇事驾驶员代替企业员工进行装卸;事故应急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未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装卸车物料泄漏的应急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3.金誉石化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等责任,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卸车区叠加风险辨识和评估不全面、高风险的管控措施不落实,从业人员素质和化工专业技能不能适应高危行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4.金誉石化公司事故应急管理不到位,未依法建立专门应急救援组织,未配备齐全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预案编制针对性和实用性差,未根据装卸区风险特点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出现泄漏险情时,现场人员未能及时关闭泄漏罐车紧急切断阀和球阀,未及时组织人员撤离,致使泄漏持续2分多钟直至遇到点火源发生爆燃,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安兴货运公司对所属车辆处于管理真空状态,5年内未按照相关规定向经营地主管部门进行异地经营报备并接受其监管;未按规定对危化品运输罐车进行动态监控,未按规定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及时发现肇事罐车驾驶员疲劳驾驶行为并予以制止,未按规定对公司所属40辆危化品罐车配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6.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行设计、监理、评价等技术管理服务责任。设计单位未严格按照设计相关规范,对金誉石化公司一期8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建设项目控制室进行抗爆设计,建设单位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导致控制室墙体在爆炸事故中倒塌;监理单位在金誉石化公司一期建设项目(除设备安装工程外)监理中未发现建设单位和非法施工队伍冒用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进行施工作业、未发现控制室墙体施工使用的材料违反设计要求;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一期8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中的评价结论失实。

四、事故启示及防范措施建议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危化品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危化品装卸车操作规程,补充装卸作业时对接口连接可靠性进行确认的内容,以及危化品装卸车过程中安排具备资格的装卸人员进行,严禁由司机直代替企业操作人员进行装卸,并配备现场监控人员;定期检查装卸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是否完备,装卸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装卸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危化品装卸车设施是否完好、功能是否完备。

2.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的管理。加强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跟踪管理,完善危化品车辆GPS行驶记录仪,定期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进行驾驶安全、危化品运输及装卸车安全知识培训,重点防范驾驶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危化品企业应提高应急管理水平。要针对装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制定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别是完善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提高企业事故施救能力;要准确评估和科学防控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坚持科学施救,当可能出现威胁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及时组织撤离,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4.企业应提高建设项目的合规性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的合规手续;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规定,落实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主体责任,监督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相关标准进行设计、监督监理单位按照相关标准监督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监督安全评价单位认真识别建设项目的危险源,合规评估项目风险,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保证建设项目满足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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