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内容
|
危 险 点
|
控 制 措 施
|
依 据
|
|
1.办理工作票
|
措施未执行
|
办理工作票,确认安全措施执行完善,组织人员宣读,签字方可开工
|
《安规》第78条
|
|
2.工器具的要求
|
损坏伤人
|
消缺工作前应对所用工具进行检查,防止损坏伤人事故发生
|
《安规》第47条、48条
|
|
3.强化夜间维护制度
|
1.脱岗。
2.违纪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
明确夜间值班制度,任何时候不允许脱岗,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事故的发生
|
|
|
4.各种缺陷的消除工作
|
1.人身触电
|
动用电焊工作时,要保证焊线无破损漏电,同时作业环境及作业人员服装保持干燥
|
《安规》第491条
|
|
2.落物伤人
|
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现场上部有无落物的可能,并由运行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
《安规》第485条
|
||
3.高处坠落
|
在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保持高度清醒,并做好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
《安规》第583条
|
||
4.气体中毒及机械转动伤人
|
进入筒体内检查和消缺时应做好设备制动措施,并先保持良好通风,防止气体中毒事故发生
|
《安规》第580条
《安规》第383条
|
||
5.火灾
|
工作进行中和结束后要彻底消除残留火种、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
《安规》第287条
|
||
6.试转中伤人
|
缺陷消除后的试转工作中,起动前应远离并站在转动机械的轴向位置,防止飞出伤人
|
《安规》第293条
|
||
5.其他
|
习惯性违章造成伤人事故
|
1.维护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2.维护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服要整齐,不应有可能被转动机器绞住的部分,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
|
《安规》第32条、3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