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部分第5章、第7章的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GB513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目前拟分为15部分:
——第1部分:洒水喷头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第3部分:水雾喷头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第6部分:通用阀门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第8部分:加速器
——第9部分:早期抵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头及组件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
本部分为GB5135的第7部分。
本部分在GA32-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基础上制定。
本部分与GA32-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技术内容没有改变,标准的结构、技术要素及表述规则按GB/T1.1-2000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对产品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A32—1992同时废止。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CSBTS/TC113/SC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震铭、张少禹、罗宗军、白殿涛。
1范围
GB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叶片型水流指示器,其他类型的水流指示器亦应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13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842 聚乙烯环境应力开裂试验方法
GB/T2423.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温热试验方法
GB/T5720 O形橡胶密封圈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BG5135的本部分。
3.1
水流指示器 water flow indicator
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将水流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一种报警装置。
3.2
延迟时间 retard time
由水的流动引起的传动部件开始发出报警信号的时间。
3.3
灵敏度 sensitivity
驱动水流指示器发出报警信号的最小水流量。
4规格
水流指示器公称直径为25mm,50mm,65mm,80mm,100mm,125mm,150mm,200mm。
5要求
5.1最大工作压力
水流指示器的最大工作压力为1.2MPa。
5.2延迟性能
5.2.1具有延迟功能的水流指示器的延迟时间应可以调节。
5.2.2水流指示器按照6.2进行试验,所测得的延迟时间应在2s~90s范围内。
5.3工作循环
5.3.1水流指示器按照6.3进行试验,经500周期动作,试验中应动作灵敏、复位迅速。
5.3.2试验后应经过6.8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8规定。
5.4耐腐蚀性能
水流指示器按6.4进行腐蚀试验,试验后其任何部件不能出现影响性能的裂纹等腐蚀损坏。试验后应经过6.8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8规定。
5.5刚性非金属材料
5.5.1水流指示器的部件如果采用刚性非金属材料,则刚性非金属材料部件应按6.5.1进行空气老化试验。
5.5.2刚性非金属材料部件经空气老化试验后,试件不得出现弯曲、蠕变、裂纹或其他影响水流指示器功能的损坏。
5.5.3如果叶片采用聚乙烯材料,则聚乙烯叶片应按6.5.2进行试验,测定其耐环境应力开裂能力,试验后叶片应无裂纹。
5.6抗冲击性能
6.6.1水流指示器应按照6.6进行冲击试验,经三次6.8J能量的冲击后,不得有零件松动而妨碍水流指示器动作。试验后,应按6.8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8规定。
5.6.2试验后应检查水流指示器的外壳,如果外壳出现断裂而不影响水流指示器的动作,则为合格。如果外壳用于防尘或防潮,而外壳断裂,水流指示器则为不合格。
5.7弹性非金属密封垫抗水老化性能
弹性非金属密封垫应按6.7进行水老化试验,O形圈除外。试验后应检查密封垫与夹具之间,不得出现松动、粘结及密封垫变脆、变软现象。
5.8灵敏度
5.8.1水流指示器应按6.8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
a)流量小于、等于15.0L/min时,水流指示器不应报警;
b)报警流量应该是在15.0L/min~37.5L/min间的任意值,到37.5L/min时,必须报警;
c)报警流量不应大于37.5L/min。
5.8.2试验压力范围在0.14MPa~1.2MPa间。
5.9水力摩阻损失
水流指示器按6.9规定进行水力摩阻试验。试验管路中的水流速为4.5m/s时条件下,水流指示器水力摩阻力产生的压力损失不得超过0.02MPa。
5.10耐水冲击性能
5.10.1水流指示器应按6.10进行水冲击试验,受水冲击后应该复位迅速。
5.10.2试验后应按6.8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8规定。
5.11耐水压性能
水流指示器按6.11进行水压试验。在2.4MPa水压下,持续5min,不得有破裂及渗漏,不得出现永久变形或损坏现象。
5.12过载能力
水流指示器按6.12进行试验时,其组件不得出现过热烧毁、坑点或触点粘合等现象。
5.13耐电压能力及绝缘电阻
5.13.1水流指示器按6.13进行耐电压能力测定,在6.13规定的试验点压下,在下列部件之间应耐电压60s±5s不被击穿。
a)所有活动部件和静止金属件(包括外壳)之间;
b)在不同电压和不同频率下工作的电路活动部件。
5.13.2水流指示器按6.13进行绝缘电阻测定,在下列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
a)触点断开时,同极进线与出线之间;
b)触点闭合时,不同极的带电部件之间,触点与线圈及控制电路之间;
c)各带电部件与金属支架(包括外壳)之间。
6试验方法
6.1外观检查
6.1.1试件的标志应齐全,符合第8章标志要求。
6.1.2对照设计图纸、工艺文件检查,样品应与图纸相符。
6.1.3检验试件的工艺一致性情况,目测试件有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6.2延迟性能试验
将水流指示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管路上,在报警流量下使叶片动作,测量延迟时间,试验结果应符合5.2的规定。
6.3工作循环试验
将水流指示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的试验管路上,在报警流量下经受500周期动作,每一工作循环包括驱动叶片动作报警,然后复位。
试验结果应符合5.3规定。
6.4腐蚀试验
6.4.1将一只试件置于化工腐蚀试验箱中,工作室内按体积比每24h加入0.5%的SO2。在工作室的底部,用平底大口的器皿盛入足够的蒸馏水,让其自然挥发,以形成潮湿的环境,试验温度保持在25℃±5℃,试验历时10d。
6.4.2将试件悬吊在工作室中间部位,在距试件上部5cm处加罩,以免工作室顶部所凝聚的液滴滴在试件上。
6.4.3试验后将试件取出,置于25℃±5℃环境温度中,历时24h,然后检查试件,试验结果应符合5.4规定。
6.5刚性非金属材料试验
6.5.1将一件刚性非金属材料部件置于空气烘箱中,试件在烘箱中不应与箱壁接触。使烘箱预热至老化温度90℃±2℃历时7d或老化温度70℃±2℃历时28d。然后将试验后的试件置于温度20℃±5℃的空气中,冷却24h后检查试件,试验结果,应符合5.5.2规定。
6.5.2将三只聚乙烯叶片浸入试剂中,试验温度为50℃±2℃,历时48h试验后检查叶片应符合5.5.3规定。试剂的选用应按照GB/T1842中规定进行。
6.6冲击试验
6.6.1将一只试件固定在于试验台上,在外壳三个互相垂直的方向施加6.8J的冲击能量,每方向冲击一次。
6.6.2试验采用一只0.54kg的钢球进行,试验后检查试件,试验结果,应符合5.6规定。
6.7弹性非金属密封垫抗水老化试验
6.7.1取三只试件进行本项试验。
6.7.2将每一试件取25mm长的一部分置于两个尺寸为76mm×24mm×9mm的铝板之间,用中心距为38mm的两个螺栓将试件夹紧,压至试件厚度的三分之二,见图1。
单位为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