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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卫生标准

标 准 号: GB9678.2-2003
替代情况: 替代 $False$
发布单位: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上海市卢湾区卫生防疫站、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上海市轻工业局标准计量管理所、重庆市卫生防疫站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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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7年10月04日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对应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Codex Stan 87-1981《巧克力》,本标准与Codex Stan 87-198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9678.2-1994《巧克力卫生标准》。
  本标准中总砷、铅、铜限量指标与Codex Stan 87-1981《巧克力》一致。
  本标准与GB 9678.2-199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按照GB/T1.1-2000对标准文本格式进行修改;
  ——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9678.2-199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上海市卢湾区卫生防疫站、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上海市轻工业局标准计量管理所、重庆市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维兰、关惠燕、戴马清、贾仲奇、吴文昭、张健、张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9678.2-1994。

   巧克力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白砂糖、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
   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17403 巧克力厂卫生规范
  3 指标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具有各种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相应的色、香、味及形态,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的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微生物指标
  

  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7403的规定。
  6 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7 标识
   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8 贮存及运输
  8.1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8.2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9 检验方法
  9.1 理化指标
  9.1.1 铅
   按GB/T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9.1.2 总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9.1.3 铜
   按GB/T 5009.13规定的方法测定。
  9.2 微生物指标
   按GB/T 4789.24规定的方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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