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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3门座起重机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8月10日

一、门机主要机构介绍

1.            起升机构:主副起升机构均由(变频)电动机、制动器、减速箱、卷筒等组成。卷筒轴端装有限位开关以限制起升高度和深度,当一个方向限位动作时,起升只能向极限的反方向动作。对变频控制起升还设有终点前减速限位开关,使终点限位开关动作前自动减速。

2.变幅机构:变幅机构分为单臂杆钢丝绳变幅。为确保安全采用两套制动器,每套制动器都能支持臂架。变幅机构设有终点开关,一旦动作,便迅速终止该运动方向的驱动。对变频控制变幅还设有终点前减速限位开关,使终点限位开关动作前自动减速。

3.旋转机构:旋转机构驱动部分为立式布置,有脚踏制动和手动制动。当起重机不作业时,应将臂架放至中大幅度处。

4.行走机构:主动台车和从动台车通过平衡梁连接。主动台车的驱动装置由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和开式齿轮组成。对称轨道的腿上配置有防台锚定拉索装置。台风报警时应将起重机移至码头上的锚定位置,将防风拉索固定上紧。并将臂架放倒搁置。

5.超载限制器:超载限制器显示装置、风速显示和预警安装在司机室,可实现幅度限制保护、超负荷保护及超风速报警。超负荷为90%预警和起升负荷达到额定载荷100%时自动报警。当起升负荷超过额定载荷110%时,则安全保护装置起作用,货物只能下降不能上升,回转、变幅机构不能动作。

6. 紧急停止按钮:电源经电缆卷筒装置通过电缆送到中心受电器再到总断路器,然后再至主接触器。总断路器作主电路的短路保护及过载保护。紧急情况下可按紧急停止按钮,使主接触器切断动力电源。

二、安全操作要求

1、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进行独立操作。严禁心脏病人、畏高病人、高血压病人、色盲病人操作。

2、检查码头供电箱,确认通向起重机的电缆已带电,然后拉起锚定销,打开夹轨器,松开旋转制动器手轮。

3、接班前应检查润滑油是否充足;检查钢丝绳及接头、滑轮是否完好,钢丝绳是否在滑轮槽内;检查安全装置及仪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各处联接是否有松动现象。检查操纵台手柄和开关应在零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超载限制器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4、合上总电源开关,转动电压选择开关,验看三相电压是否正常,如高于420V或低于340V时不得作业。

5、合上照明开关箱的控制开关和各控制柜内的开关,如一切正常,则可开始作业。

6、作业前还需观察本机各机构及结构件有无异常情况,轨道有无障碍物,然后各机构空载动作一次,检查各安全装置限位是否正常,检查刹车是否正常。

7、作业完毕,离机前应将手柄回零,并将所有电控开关拉下,旋转制动手柄上紧,将吊钩升到顶端,做好卫生,关好门窗,夹好夹轨器,遇有大风警报时,应提前做好穿草鞋等防范准备。

8、作业中应做到: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细心观察仪表工作情况,发现有不正常异响,怪味应立即停车检查;吊钩不得触地,以免钢丝绳从滑轮中脱出,钢线绳在卷筒上的圈数不得少于3圈;遇有气象变化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时,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集中精力,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钩走,余光远望,起钩平稳,稳中求快;起吊货物应垂直,货物吊起不宜过高,能越过障碍物即可。旋转时谨防本机与前后机械之间、机房尾部与船台之间、货物摆动与其他设备之间相碰;起吊长、大、笨重货物时,速度要慢,货物两端必须用安全索牵拉;电机工作温度如超过规定值,应停机检查,待温度降到允许工作温度后方可继续作业;操作中接近人时应鸣响电笛。当出现任何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

9、司机吊重物时必须得到司索工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起重机起动时要先鸣

警号。

10.操作时,控制手柄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物平稳、牢靠、制动良好才允许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进行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机构动作。

11.当接近限位,大车接近终端或与邻近吊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2.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手柄返回零位。如遇长时间停电应将货物落地。

13.检修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14.风力达到6级(风速超过20米/秒),阵风8级时应停止操作。

15.司机应在下班前将交接班记录移交,并将起重机在操作中发现的毛病报告给有关部门及接班司机。

三、安全技术要求

1、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吊装吊运作业规定》中“十个不吊”的规定,下述情况司机不应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吊。

2)无具有资格的人员指挥或信号不明、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3)起重机安全装置失灵、机械设备有异声或有故障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不吊。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钢丝绳未做季度色标不吊。

4)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不吊。

5)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不吊。

6)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载人的专用检修吊具除外)。

7)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以及斜拉斜挂不吊。

8)恶劣气候(大风/大雨/大雾)或其他感到有危险的场合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情况不明不吊。

10)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不吊。

2、司机操作中应遵守下列要求:

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位开关作为作业停车用途。

2)不得在有载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制动器。

3)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站人。

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修和维修。

5)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应先检查制动器,然后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作业。

6)禁止打反车动作。

3、经过大修或者发生了可能使起重机受到损害的事故后,起重机必须通过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4、主电缆电源移位后,必须先确认电源相序正确后方准使用,但不能使用起升进行相序试验。

5、4073门机过中码头作业时,必须保证码头上其余4台门机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门机行走机构之间的最小距离不能小于15米。

6、因为4073门机的旋转平台的边缘超出码头0.3米,司机在操作门机旋转时一定要注意不要碰撞到船上及周围物品,使用部门要在驾驶室张贴标识,时刻提醒司机注意。船舶停靠码头时,如发现有障碍物可能会阻碍4073门机旋转,工程部告知使用部门,并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如在码头边加靠把等。

7、码头7#~8#焊房之间为4073门机防台时的臂架固定点,禁止堆放物品,其它防台指定锚桩也应禁止堆放物品,生产服务车间应经常检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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