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司机必须专职专责。
第 2 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 3 条 司机应熟悉主通风机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以及地面风道系统和各风门的用途。
第 4 条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 5 条 主通风机的开动,必须取得主管上级准许的开车命令。第 6 条 主通风机起动前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1. 轴承润滑油油量合适,油质符合规定,油圈完整灵活。
2. 各紧固件及联轴器防护外罩齐全,紧固牢靠。传动皮带松紧适度和无裂纹。
3. 电动机炭刷完整,接触良好。滑环清洁无烧伤。
4. 继电器整定合格,各保险装置灵活可靠。
5. 电器和电动机接地良好。
6. 各指示仪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7. 各起动开关手把都处于断开位置。
8. 电压在额定电压±5%范围内。
9. 风道内无杂物。 三、主通风机的起动
第 7 条 主通风机必须在空载下起动,其步骤是: 1.调节风门处于全闭状态。
2. 合上高压开关,起动主通风机。
3. 待电动机起动完毕(一般不得超过29秒),电流表指针回到正常空载电流时,将调 节风门慢慢打开到要求风量位置。此时,电流徐徐上升到工作电流值。
第 8 条 为保证主通风机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两台主通风机(运行的、备用的)应定期每月轮换运行,称主通风机倒机运行。
1. 先检查备用主通风机风门位置,调节风门及进风门在关闭位置。
2. 合高压真空开关,起动备用主通风机。
3. 关闭运行主通风机的调节风门及进风道风门,同时打开(提起)反风设施进风门。
4. 打开(提起)备用主通风机进风道风门,同时打开(放下)反风设施进风门。
5. 把备用主通风机调节风门慢慢打开到要求风量位置,投入正常运行。
6. 最后停止运行主通风机。
第 9 条 上述操作必须在十分钟内完成。
矿井发生事故或每年试验反风装置,必须在接到反风命令后十分钟内能改变巷道的风流 方向。
第 10 条 对运行中主通风机进行不停机反风操作步骤: 1.压紧防爆门,紧闭安全出口风门。
2. 关闭调节风门。
3. 关闭(放下)主通风机进风道风门,打开(提起)反风设施进风门。
4. 打开(放下)出风道反风门,关闭通向大气的扩散器出风口。
5. 再打开调节风门至全开位置,此时主通风机在不改变旋转方向下使矿井通风由抽出式 通风转为压入式通风。
第 11 条 主通风机在倒机操作和反风操作过程中,必须做到操作正确、动作敏捷,自始至终注意电流、风量、负压的变化。
第 12 条 主通风机在起动,运行中应注意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主管人员。第 13 条 在正常情况下主通风机应保持不间断运转,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停止运
转,应严格遵守《主通风机停止运转管理办法》。 第 14 条 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步骤:
1. 关闭调节风门。
2. 切断电源,主通风机停止运转。
3. 打开防爆门,以改善矿井自然通风。
第 15 条 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注意在似停非停时风叶与机壳间是否有摩擦,停机是否平稳,并检查轴承和电动机温度。
第 16 条 主通风机遇下列情况,应及时向矿生产调度室及主管技术人员汇报,并立即开动备用风机,停止运行中的风机。
1. 主通风机发生剧烈振动和严重噪音。
2. 轴承温度超过规定,并有上升趋势。
3. 电动机发生啸叫、冒火等。
第 17 条 运行中主通风机如电网系统事故致使电压在6000伏(±20%)范围内波动危及主通风机安全运转,司机来不及向矿调度室及主管技术领导汇报时,司机应果断作 出判断,切断电源,停止风机运转,并立即向矿生产调度汇报,打开防爆门等候处理。
第 18 条 对于运行电压处于超额定电压的10%或低于额定电压的5%情况下运行时,司机需及时向机电科领导和机电调度汇报,听取处理意见,不得擅自停机。
1. 电动机不允许连续启动。
2. 没有机电科的同意不准随意改变风机转速及调节风门角度。
3. 当特殊情况两台风机都不能运行时,应迅速打开防爆门及所有风门,让矿井自然通风。
4. 经常对开关柜和变压器进行巡回检查,观察运行有无异常现象。
5. 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密切注意各部的温度、声音,司机每一小时应将运行情况 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6.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要与变电所和维修人员联系清楚,先记在运行日志上,在操作时必 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7. 对轮防护罩要保持使用。
第 19 条 主通风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1.巡回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每小时一次。
2. 巡回检查内容为:
(1) 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
(2) 轴承温度不得超限。
(3) 电动机温升不超过厂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
(4) 各仪表指示正常。
(5) 电动机和电器的接地系统应符合规定。
(6) 电压应在额定值±5%范围内,否则应经主管技术人员审核,确定是否继续运行。
(7) 地面进风侧进风门固定牢固。
3. 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日志。 第 20 条 主通风机司机的日常维护内容:
1. 轴承润滑:
(1) 滑动轴承每 2000~2500 小时换油一次,日常运行中要及时加油,经常保持所需油
位。
(2) 滚动轴承用二硫化钼或钙基脂润滑,油量大于油腔的三分之一。
(3) 禁止不同油号混杂使用。
2. 备用主通风机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每 1 个月进行一次轮换运行。第 21 条 主通风机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1.司机接班前禁止喝酒,接班后不得睡觉、打闹。
2. 司机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 操作高压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注意操作的先后顺序;有可靠的接地系统。
4. 地面风道进风门要锁固。
5. 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
6. 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7. 机房内不得有明火炉。
8. 开闭风闸门,如设置机动、手动两套装置时,须将手动摇把取下以免伤人。
9. 在更换备用主通风机、做空转试验时,需按现场指挥的正确指令进行,发现指挥有误
时,司机有权说明情况要求重发指令。四、收尾工作
第 22 条 如实填写并保护好各种记录。
第 23 条 工具、备品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卫生。五、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
第 24 条 危险因素
1. 主通风机司机不熟悉设备性能,在系统保护缺失、不起作用、主通风机出现故障时强 行开启。
2. 主通风机司机操作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有可能会导致误操作,比如风门开启不到 位、前导器开启不到位等,导致设备损坏,甚至带来人身伤害。
3. 主通风机转动部位较多,主通风机司机在巡查、清理设备卫生期间,转动部位极有可 能会对人身造成伤害。
第 25 条 防范措施
1. 主通风机司机必须具备有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操作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2. 主通风机司机操作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要集中注意力,严禁与其他人闲谈、 把玩手机等。风机操作期间,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 主通风机司机上岗期间必须更换工作服;严禁司机清理在运转风机设备卫生,可清理 检修备用的风机设备卫生。现场转动部位必须加设防护罩。
第 26 条 事故应急预案
1. 发生事故后,主通风机司机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 主通风机司机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过程,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设备、类别、 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记录要真实准确, 不得弄虚作假。
3. 主通风机司机在现场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按章作业,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的扩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