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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工(电器设备)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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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一般规定: (1)、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操作、不准送电”的标示牌,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停电后应进行验电和放电,而后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误方可联系送电。 (2)、所有电器设备严禁明火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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