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进行电焊作业之前必须到指定部门办理动火证,动火证仅限于指定地点及指定时间内有效,操作时派专人看护。
3、电焊机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均有保护罩。应注意初、次级线圈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4、次极抽头联接铜片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5、移动电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不准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的电,应切断电源。
6、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用摇表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7、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要扎紧袖口,不得戴手套。
8、作业结束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消除焊件余热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闸箱并上锁,防可离开。
200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