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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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隧道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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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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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工员、施工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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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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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洞洞口段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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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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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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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洞洞口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各领工员、各班组:
目前,正洞洞口即将贯通,为了保证该段施工安全,请各领工员、各班组严格执行以下各项安全要求:
1、 开挖时采用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的施工方法。
2、 爆破时,应在洞门口下面的公路设置防护人员及设置安全警戒线,警戒线内严禁有行车和行人,人员及车辆应撤离至距离洞门口周围200米范围以外的安全区域。同时,洞内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出洞外的安全区域。
3、 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的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并经过如下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
a) 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b) 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c) 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d) 支护有无损坏或变形。
4、 爆破后应及时检查洞门口外覆盖层有无裂痕及下陷现象,以便指导洞内开挖、支护。
5、 洞门口段应加强支护,格栅钢架间距,超前(径向)锚杆长度、间距,钢筋网片及喷射厚度必须按照已交底的要求施工,确保初期支护质量及施工安全。
6、 出碴时应主意洞内及洞外便道口与公路交汇处的交通安全,听从防护人员的统一指挥。
7、 车辆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超车
(2)会车时,空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下坡车让上坡车。
(3)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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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交 底 人: 接 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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