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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石方安全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2日

  1、 土方开挖前,应对土质进行了解。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视为高处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设置警示标志。

  2、 在沟槽(坑)边缘1米以内不准推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距沟槽3~5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米;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4米。

  3、 在靠近高压线、电杆及脚手架边进行土方作业时要特别注意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

  4、 开挖土方时边坡要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要求进行放坡。

  5、 高陡坡作业时,要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防危石滚落对下方建(构)筑物造成损坏,或者伤及人、畜。

  6、 高陡边坡土方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7、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急的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进行防护,弃土过程中下方不得有人通过。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严禁站人。

  8、 高边坡开挖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

  9、 高边坡进行浆砌、干砌或其他作业时,施工队伍要安排专人查看边坡上的情况,以防止边坡上有异物坠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脚手架等设施按照高处作业进行搭设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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