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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班组事故报告及处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24日

        班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跟班付队长、值班干部和调度室报告。事故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 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 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 、事故分析处理要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2、 因忽视安全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 、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 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 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 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 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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