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设立本程序以规范货物接收过程,防止货物丢失或非准许进入,满足GSV防恐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从事货物接收人员和保安人员。
3. 职责
由货仓主管策划和安排货场仓工作货物接收。
4. 程序
4.1 所有物料由货仓部和安全经理或指定代表人核对采购部发出的《采购单》,对无货单物料一律拒收。
4.2 经核实后的外来物料即时进入独立的验收区域。由IQC对物料进行质量检验,结果记录于《IQC检查报告》
4.3 来货数量必须符合《采购单》或《来货单》数量,对数量不符合的物料货仓部应进行相应的调查,防止一切无货单物料的进入或被偷窃、强取导致物料丢失,严重的需向厂部或洋行举报。
4.4 经IQC检查后,合格的来料货物应存放于合格区内,分区摆放,并附上适当标识;以便日后跟踪追述。
4.5 所有货物的储存环境必须有防盗防非法进入的门窗,并有管理员对物料进行调查并上报公司或客户。
4.6 货物接收过程需要有货仓负责人监督,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的进入及异常事情的发生,当发现有不寻常事情或不允许人员进入装载区域时,货仓负责人应即时加以阻止,并对此进行相应的记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