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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3日

 1.矿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将“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2)协调通风科、机电供应科、生产科、财务科、劳资科、安监科以及生产、辅助队组等部门工作,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合理配置,并使其业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负责按通风能力安排生产经营计划
  
  (4)每日审阅瓦斯日报、瓦斯抽放日报及安全监测日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动态。每月组织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解决通风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5)负责按通风能力安排生产经营计划
  
  (6)负责在编制矿井经营计划时,划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资金。
  
  (7)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物资的计划、采购、供应,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8)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资金、物资的有效使用。
  
  (9)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2.总工程师
  
  ⑴在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和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管理。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一通三防”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指令,在矿井规划、设计及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
  
  ⑶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措施,从安全技术措施上创造有利条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⑷协调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优化矿井安全生产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⑸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活动,普及“一通三防”安全知识。
  
  ⑹负责审批矿井内采区及其以上范围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主要通风机参数调整方案。
  
  ⑺每日审阅瓦斯日报、瓦斯抽放日报及安全监测日报,接受通风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⑻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⑼组织开展业务达标竞赛,督促质量检查考核与兑现。
  
  ⑽参与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生产副矿长
  
  ⑴负责及时补充调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⑵负责安排督促采掘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通三防”隐患问题的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⑶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分管部门。
  
  ⑷认真检查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规定、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安排、布置、总结生产的同时,安排、布置、总结“一通三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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