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做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二)食品煮熟后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餐点以现加工为原则,绝不供应过夜熟食。同时根据时令特点,要将烹饪好的食品凉至温度适宜方可配餐。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由专人分餐、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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