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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06日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南风电公司)危急事件的管理、预防、准备、报告、处理和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危急事件管理。
        2 引用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8〕29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8〕28号
        3 定义
        3.1 危急事件
        影响安全生产,并对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3.2  Ⅰ级危急事件
        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一个单位(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场、煤气或石油管道加压站)的界区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域内;这类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不会扩大到社区。
        3.3 Ⅱ级危急事件
        事故所涉及的影响可扩大到公共区(社区),但可被该县(市、区)或社区的力量,加上所涉及的工厂或工业部门的力量所控制。
        4 总则
        4.1 为防范特、重大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的发生,有效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减轻对人员的伤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4.2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桦南风电公司总经理 是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桦南风电公司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4.3 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危急事件指挥中心,负责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并组织开展危急事件的救援工作。
        5 危急事件的预防
        5.1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做好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5.2 各风场要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5.3 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要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工作,尤其是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开展反事故演习,防止事故扩大。
        5.4 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5.5 对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要根据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各风电场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中控楼等主要建筑物、主要设备和设施要及时进行加固改造,达到相关标准,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5.6 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风电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5.7 风场要针对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6 应急预案
        7.1 Ⅰ、Ⅱ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由安监部、生产部编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必要时报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后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各风场执行。
        7.2 Ⅰ级以下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由安监部组织各风场进行编制,经风场领导批准后报安监部审批,以文件形式下发至相应单位执行。
        7.3 危急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应急报告、指挥渠道的通信保障;
        --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危急事件的评估准备;
        --应急行动方案;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7.4 安监部负责Ⅰ、Ⅱ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每半年对预案的内容根据隐患的整改情况和现场设备、人员的变化及时增加和修改预案内容。
        8 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
        8.1 各风场每年要经常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危急事件应急预案,使员工全面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8.2 各风场应根据应急预案内容和设备的运行方式,做好针对性的事故预想,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8.3 对于Ⅰ、Ⅱ级预案,安监部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演练;Ⅰ级以下预案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但每项预案的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9 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9.1 各单位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应急救援人员、资金、物资管理的负责人,每月进行检查和核对,对防汛、防寒、防火等季节性重点危急预案,在特殊时期每周对准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9.2 安监部组织每月对Ⅰ、Ⅱ级预案所涉及的救援人员、资金、物资准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时段每两周进行一次检查。
        10 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10.1 Ⅰ、Ⅱ级危急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逐级报告危急事件指挥中心。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发生后,要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10.2 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和电网事故,危急事件指挥中心必须按照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听候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10.3 发生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危急事件指挥中心在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政府报告的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10.4 各类危急事件结束后,生产部应组织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1  奖励与考核
        11.1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桦南风电公司安全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11.2  对违反上级及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利,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大唐桦南风电公司安全奖惩规定》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  附则
        12.1  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12.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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