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 检查工具,防止受潮
带电作业工器具在使用前要外观检查合格,在运输过程中,带电作业工器具应装入特制的工具袋、工具箱,防止工具表面擦伤损坏,使用中必须戴手套防止受潮受污。
如果绝缘工具遭表面损伤或受潮,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3.3 停重合闸,调度许可
带电作业必须经调度许可,必要时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6.3.4 现场交底,专人监护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工作前要进行两交一查。
6.3.5 核对命名,流程作业
工作人员上塔工作前须核对线路的双重命名、杆塔号和相位,要按照带电作业指导书的流程进行作业。
6.3.6 作业结束,质量自查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要对作业质量进行自查,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后结束作业。
6.3.7 工作完成,清理现场
工作完成后,要注意塔上、地面上有无遗留物,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3.8 工作终结,汇报调度
工作终结后,及时汇报调度,恢复重合闸。
6.3.9 填好记录,班后小结
做好设备台帐变更记录,填好带电作业情况统计报表,班后对作业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小结,以便改进、提高。
7施工方案的编制
7.1 现场踏勘
组织开展以下带电作业时,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前应组织现场踏勘:
——500kV带电作业;
——特殊塔型上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现场不熟悉的带电作业;
——现场交跨、环境复杂的带电作业;
——带电施工作业;
——新工具研制、新项目开展的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现场踏勘时,工区主管生产领导、专职安全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均应参加,必要时应有局领导、生技部门、安监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
现场勘察时,应确定施工方案和存在的的危险点,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7.2 编制施工方案
对于开展以下带电作业时,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带电作业任务、现场踏勘结果合理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且须经安全、技术相关方面的审核,并经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之后方可组织实施:
——组织现场踏勘的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7.3 施工方案的审核、批准
对于开展以下带电作业,应经局生技部门、安监部门审核、局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00kV带电作业;
——现场交跨、环境复杂的带电作业;
——带电施工作业;
——新工具研制、新项目开展的带电作业;
——工区主管生产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施工方案应包括工作线路概况、工作任务及分工、工作计划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危险点预控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内容,必要时,应配有现场实物图,施工方案需在开工3天前,送交有关施工班组,施工班组应提前熟悉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果涉及多班组施工,应由生技部门召开相关班组的施工负责人会议,共同协调交底。
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作业,未经方案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并随时接受局生技、安监部门的检查,施工方案工区生技部门应存档。
8 应用作业指导书的注意事项:
8.1每项带电作业项目都必须编写作业指导书,实行标准化作业。
8.2作业指导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作业人员的配备;工器具的配备;作业程序单(作业过程及要求);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作业工艺标准;其它注意事项;相关的报表和记录。
8.3 在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前,要针对现场作业场地及周围环境,分析有无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带来新的危险,以便对原有的危险点及控制措施进行补充,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8.4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并随时接受局生技、安监部门的检查。
9防止对地及相间放电安全控制
9.1 带电作业时各作业距离和数据要求不得小于表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