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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的安全使用十一问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26日

        5.气瓶定期检验的周期是如何规定的?检验前应做好哪些工作? 
        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规定如下: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5年检验1次;超过20年的,每2年检验l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检验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排放瓶内剩余气体 待检气瓶确定后,应采用与气体性质相适应的方法,将瓶内剩余气体排放干净。对于盛装无毒非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可采用“放空”方法,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对于有毒或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应对瓶内剩余气体进行回收。
        (2)拆卸瓶帽、防震圈和瓶阀 卸下的瓶帽和防震圈,按待检气瓶所属单位,分别码放在固定的地方。拆卸瓶阀,必须在瓶阀装卸机上进行,严禁使用管链钳等易于损伤瓶阀的工具拆卸瓶阀。
        (3)清理与洗刷气瓶内外表面为了在检验过程中取得准确的评定结果,避免内外表面存在的某种缺陷被杂物覆盖造成漏检差错,在气瓶检验前必须对其内外表面进行清理与洗刷。清理与洗刷的方法分为清水冲刷、蒸汽吹扫、溶剂洗刷和机械处理等四种,根据气瓶盛装气体的性质和杂物的类别选用一种或几种并用。
        (4)原始标志登记 气瓶原始标记登记是气瓶定期检验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查看仔细,登记认真,字迹清晰,计算准确。
        6.何谓气瓶改装?由什么单位负责进行? 
        气瓶改装是指在用气瓶、尚未投入使用的气瓶或定期检验剔出降压使用的气瓶,因需要由原盛装(或原规定)气体改盛另一种气体。
        气瓶改装工作由气瓶定期检验单位负责进行。因为已充装了某种气体的气瓶是否可以改变为充装另一种气体,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如压力等级、瓶体材料、内衬材质、现有技术状况、改变前后两种气体的相容性等等,需要由具有这些知识的专门人员对气瓶进行全面检查后作出判断,确定是否能够改装。
        气瓶的改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根据气瓶制造钢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的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2)用适当的方法对气瓶进行彻底的清理,冲洗和干燥后,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3)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4)将气瓶的改装情况,通知气瓶的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7.气瓶定期检验的周期是如何规定的?检验前应做好哪些工作? 
         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规定如下: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5年检验1次;超过20年的,每2年检验l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检验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排放瓶内剩余气体 待检气瓶确定后,应采用与气体性质相适应的方法,将瓶内剩余气体排放干净。对于盛装无毒非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可采用“放空”方法,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对于有毒或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应对瓶内剩余气体进行回收。
        (2)拆卸瓶帽、防震圈和瓶阀 卸下的瓶帽和防震圈,按待检气瓶所属单位,分别码放在固定的地方。拆卸瓶阀,必须在瓶阀装卸机上进行,严禁使用管链钳等易于损伤瓶阀的工具拆卸瓶阀。
        (3)清理与洗刷气瓶内外表面为了在检验过程中取得准确的评定结果,避免内外表面存在的某种缺陷被杂物覆盖造成漏检差错,在气瓶检验前必须对其内外表面进行清理与洗刷。清理与洗刷的方法分为清水冲刷、蒸汽吹扫、溶剂洗刷和机械处理等四种,根据气瓶盛装气体的性质和杂物的类别选用一种或几种并用。
        (4)原始标志登记 气瓶原始标记登记是气瓶定期检验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查看仔细,登记认真,字迹清晰,计算准确。
         8.充装液化气体必须遵守哪些规定?应注意哪些事项?
        充装液化气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实行充装复验制度,严禁过量充装,充装过量的气瓶不准出厂。
        (2)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称重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的1.5~3.0倍。称重衡器的校验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称重衡器要设有超装警报和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
        (3)严禁从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向气瓶灌装;
        (4)充装后应逐只检查,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
        (5)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气瓶编号、气瓶容积、实际充装量、充装者和复称者姓名或代号、充装日期。
        (6)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充装液化气体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充装前,操作人员应检查称量衡器的准确度和灵敏性等,符合要求才可使用。
        (3)充装前应将瓶内余气抽空,然后空瓶称重,校对是否与瓶上钢印标记重量相符。核实后,接上充装卡头,定好称重衡器的充装重量再进行充装。
        (4)如果充装《汽瓶安全监察规程》中未列入充装系数的液化气体时,应按液化气体充装系数的计算方法,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并报当地劳动部门校准。 
        9.使用气瓶应遵守哪些规定?气瓶发生事故时,应如何进行解决?
        气瓶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当气瓶发生事故时,首先应考虑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1)气瓶受外界火焰危协时,必须根据火焰对气瓶的威胁程度确定应急措施。若火焰尚未波及到气瓶,则立即全力扑火;若火焰已波及到气瓶或气瓶已处于火中,为防止气瓶受热爆炸,在气瓶还未过热之前,必须迅速将气瓶移到安全的地方。如果当时的条件不允许,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用水龙带或其他方法向气瓶上喷射大量的水进行冷却。如果火焰发自瓶阀,应迅速关闭瓶阀切断气源,若条件不允许,则必须确保气体在受控下燃烧,严防火焰漫延烧损其他气瓶或设施。
        (2)气瓶发生泄漏事故,应根据气瓶泄漏部位、泄漏量、泄漏气体性质及其影响和影响范围,确定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如果气瓶泄漏不能被就地阻止,而又没有除害装置,可根据气体性质,将泄漏的气瓶浸入冷水池或石灰水池中使之吸收。
        (3)气瓶发生大量泄漏事故时,应根据气体性质及周围情况进行处置。如果泄漏的是毒性气体,则应令周围的人迅速疏散,同时立即穿戴防护用具进行妥善处置;可燃气体泄漏时,除迅速处置外,还应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为处置事故和进行抢救,除忌水的气瓶外,应向气瓶特别是发生事故的气瓶上喷水冷却。
        10.什么是气瓶的充装量?气瓶充装单位应具备什么条件?
        压缩气体气瓶的充装量是指它在最终充装温度下的充装压力。液化气体气瓶的充装量是指单位容积内所装气体的质量。
        气瓶充装单位应持有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发给的注册登记证,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气瓶充装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保证充装安全的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
        (2)有熟悉气瓶充装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
        (3)有与所充装气体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装备和检测手段。充装毒性、易燃和助燃气体的单位,还应有处理残气、残液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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