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信息共享指的是从政府到企业,从企业到企业员工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事故发生原因、抢救过程等各项安全信息的传递。安监总局,省局、市局网站信息在不断更新,各级安监局会把文件及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给企业,企业传达给职工,形成一条信息链。
如果企业在安全管理上信息量贫乏,包括国际国内安全形势以及最新安全案件发生经过、抢救过程、经验教训、处理结果等无法得到较好的宣贯,就会使重蹈覆辙成为可能。即使企业有做安全管理也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宏观借鉴性、预防性、前瞻性,没有形成“趋势、分析和结论”的机制来提醒、警告,无法对即将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措施预防。而如果预防预测的措施采取得当,事故也是完全可以有效地控制的。20世纪40年代,杜邦公司就“坚信所有工伤和职业病以及安全和环境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
本人曾在一直是全国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是行业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特大型国企煤矿工作,全矿有采、掘、机、运、通等十多个区,每个区有十几个连队,每个连队有一二百人。井上下(包括配合部门)出一起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全矿通报,传达到每个职工,做到了路人皆知。家属都会一再叮嘱亲人:某某出事了,你可要注意安全啊!形成了“他若不那么违章干活、违章瞎指挥就没事了”、“可不能再这样蛮干了”“那样的领导就该回家抱孩子去……”的舆论氛围,信息公开无异造成一次家属安全动员运动。
强大的舆论压力使事故单位领导颜面扫地、声名狼藉,来去匆匆不敢抬头,易地做官的可耻机会几乎为零。
和美国杜邦公司一样,安全生产成为干部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其业绩会受到严重影响,直至影响到其“仕途”。 凡是在工亡事故的家属,矿会无偿分配一套楼房,配偶或成年子女安排(调转)一份体面的工作,把未成年小孩抚养到工作为止,如果他们愿意到本矿(公司)工作,将优先考虑。
事故单位领导发自内心的愧对家属、愧对职工、愧对企业。况随之而来的“事故四不放过”的利剑出了鞘:公、检、法、安监、纪检、工会、人资……的大车小辆呼啸而至。有关责任者被隔离审查,将被记过、警告、降薪、降职、开除公职留矿查看……直至取保候审、锒铛入狱!
在如此道德与法律的高压下,从矿长到局扇工都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井下最危险的地方会有矿长、区长、队长、书记、工程师、技术员在场,在处理冒顶、灭火、突水、事故营救等危险工作时,干部们都会身先士卒出生入死……
全矿各连队每天的班前或班后会上有一项必讲的是“历史上的今天” (三班倒就讲三次),队长、书记拿起磨烂了封皮的本子,讲述本矿及全国当天历史曾发生的伤亡事故,说到自己认识的遇难的工友时每每不禁潸然泪下,泣不成声,全体为之动容。
不同年份而相同的月日、在那熟悉的地点:逝去的工友——包括同学、同队同组工友仿佛穿越时空欢蹦乱跳地又来到我们眼前。同队有工友也曾经是某次事故的幸存者,有人曾参加过某次事故的营救,都会主动现身说法。身边的安全事故是恐怖而震惊的,在我们安全意识中打下不可磨灭的烙印。要是员工没有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无论安全体系多完善,安全设备有多先进,都不可能发挥作用。
在人才争夺战中,精明懂行的人资官都会对出身这样的企业的人高看一眼。
1802年以生产火药起家的高危行业的杜邦跨国公司在世界500强企业中历史最为悠久,200年后,其安全生产管理被称作为全球工业典范。200年来一直坚守安全、职业道德、环保与健康、对人的尊重的信念的杜邦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公司,杜邦公司的安全记录优于美国其他工业企业的10倍。
在杜邦,最为严格的是“事故报告制度”:旗下任何一个国家、地区的工厂,对于损工时事件(受伤后不能在第二天准时回原岗位正常上班),24小时之内必须通过事业部报告给杜邦全球的CEO,传达到每个员工,虽然实际上这种机会并不多,但反映了安全成功企业对信息公开化与共享的极端重视,是值得我们认真借鉴的。但残酷的现实为:如果在网络搜索“隐瞒事故不报”词,将找到相关结果约3,530,000个,使我国的安全生产态势难以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