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国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十个年头。今年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联合发起了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以此为契机,于5月1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做为国企一名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我对国内外近年来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各类事故一直比较关注,现在借此机会也谈一谈我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的一点看法。
最近国内食品安全问题炒得沸沸扬扬,甚至到了人人谈食色变的程度。究竟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局面呢?有人认为法规不健全,有人认为主管部门不作为,也有人认为与地方保护主义有关等等...也许这几方面的因素都有,但我认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及责任如何落实才是关键。
为什么这样说呢?试想,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没有么?各省市、地区没有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制度吗?答案无疑是肯定的。既然有法规支持,又有主管部门监管,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如此突出呢?关键在于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时,出了问题。
一、规章制度空泛,不具体、操作性差。
各地区、行业和单位都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只不过,这些制度大都模式化、空泛,不具体,基层管理人员难以操作。记得年初在网上见到这样一篇文章,其中列举出中国小学和美国小学校规,大致是这样:
中国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
美国:
1、总是称呼老师职位或尊姓。
2、按时或稍提前到课堂。
3、提问时举手。
4、可以在你的座位上与老师讲话。
5、缺席时必须补上所缺的课业。向老师或同学请教。
6、如果因紧急事情离开学校,事先告诉你的老师并索取耽误的功课。
7、所有作业必须是你自己完成的。
8、考试不许作弊。
9、如果你听课有困难,可以约见老师寻求帮助,老师会高兴的帮你。
…
也许文章中列举的内容不一定很准确,但基本理念很清楚。通过对比不难看出,我们的校规多么空泛、句句都是口号!对于智力还在发育阶段的孩子们来讲,理解都很困难,更不用说如何去做了!美小学校规教育规范学生的目标与我们没有大的差别,但没有高调口号,条条都很简单实用,学生一看就懂,也便于操作。
窥一斑可见全豹,我们很多行业、单位(包括我们食品生产企业)及监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不是也与我们的小学校规有类似之处呢?
二、规章制度全而不细,责任划分不明确。
一些单位或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很全面,但涉及到每一具体事项时,却不够细致,往往是一带而过(例如针对某一设备的操作说明,1,2,3…步步操作步骤都有,但具体涉及到某一按钮、或开关时,有没有标明其位置、形状和颜色呢?有没有图示呢?)。还有的单位规章制度过多,有交叉,有重复,甚至互相矛盾,让基层人员操作起来很困惑,无所适从。
部分单位对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针对同一事项,在同一层面上存在多人管理、多人负责的现象。而这往往会造成“人人都管,人人都不管”的事实。人是有惰性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缺陷,使得人的惰性有了发挥的借口。
那么,如何完善我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何去落实才更有效呢?
一、“一把手”抓安全,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虽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以及有关主管部门规章制度约束,企事业单位都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头衔挂在了总经理、厂长、等“一把手”的头上。而实际上,这些“一把手”大都也只是挂个头衔而已,“一把手”的头上有很多的头衔,但“一把手”们真正最关心的往往不是安全。年初、年底开个安全会,布置一下安全工作任务,做一下总结,“一把手”视乎就这样完成了一年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角色。
实际上,一个单位的“老总”这样做是远远不够的。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不是在发生安全事故后来承担领导责任,而应该是在企业整个生产运营过程中,时刻关注安全形势,以“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牢牢掌控企业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只有如此,各层安管人员才能真正重视起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才能层层落到实处。
二、制定全面而细致,又简练便于操作的安全管理制度
前面的例子说明了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安全管理制度,那就是即全面细致,又简练,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制度,而不是冗长繁琐而又空泛的安全管理制度。可操性强的制度,各级管理人员执行起来才能得心应手,明确知道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这样的制度落实才有实效。
三、采取行业“自律”,主管部门及第三方“监管”的安全监督模式
正规的单位,特别是具有较大危险源及人员密集型场所的单位,都有防火委、安委会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这样的机构往往既是本单位安全制度的制定人、执行者,又具有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职能,行业这样的“自律”方式实际效果并不好。如果将安全督察部门或人员与安全制度执行部门或人员完全分开,这样一来,企业的安全“自查自纠“就不易流于形式了。
各级主管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具有监督与管理的职能。但往往主管部门管理着几十、上百甚至成千上万家单位。主管部门对各行业的安全监管主要侧重在政策制定、资质审查等方面,不可能做到对企业运营实施全方位安全监控,而第三方专业监管单位却可以做到这一点。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经历惨痛,切不说承包单位无资质,及层层分包带来的安全隐患,如果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到位,监管人员能及时制止当事人违规操作,这场人为的特大火灾事故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7月10日在俄罗斯伏尔加河发生的沉船事故,已造成一百多人死亡,技术原因且不推究,单就严重超载这一事实就说明安全监管的缺失。
我们的交通运输行业、建筑施工等单位最需要的就是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如果能够做到让有资质、声誉好的第三方对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做到全程安全监控,势必会有效地遏止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 合理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科学考核安全工作
每年年底或年初,各单位都会制定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然后层层分解落实,作为年终安全考核的依据。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也要合情合理。目标过低,有违“安全第一”的宗旨,员工也容易懈怠,不利于安全管理;目标过高,虽然愿望是好的,但脱离实际的目标会让各层管理人员感到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完成,而丧失信心,没了积极性,同样不利于安全生产。因此如何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目标,也是各单位需要重视的事情。
再说一说安全考核方面的问题。无疑年终考核是各主管部门对所管单位及各单位对内部职工一年来安全工作好坏的一个检查与评定。安全考核无可厚非,但考核方法确是值得商榷的。
目前各主管部门或单位内部的安全考核几乎都是以“结果”为考核依据的,也即是看一年来共发生了多少安全事故,造成多大损失等等。“结果”固然重要,但我认为安全工作的考核不应只看重“结果”,“过程”也应该放在安全考核之内。为什么这样呢?因为安全管理的主体是“人”,而不是其它冰冷生硬的物品。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每一个体都存在差异。以一个小学班级为例,同样的老师讲课,但考试成绩下来,有优秀的,甚至满分的,也有六七十分的,甚至不及格的。如果只以考试成绩作为家长对老师的评价,那么不同学生家长很可能会得出不同结论,而这对于老师来说是不公平的。正确的评价方法是即参考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平时老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付出。各单位的安全考核也是如此。有些单位有的岗位,管理人员可能从不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散漫成性,得过且过,但运气好,一年到头儿没有事故发生;有的单位管理人员兢兢业业,很认真地履行职责,但却有事故发生了。如果只以年终结果来评价安全工作好坏是不是有失公平呢?
总之,安全管理实际上可以说就是对“人”的管理。只有规章制度科学完善,监管到位,奖罚公平,这种对“人”的管理才能真正落在实处,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