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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煤矿如何管好用好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作者:闰群鲁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8日

2.6 对在用的监测监控系统缺乏严格的体系管理,监管不力,如人员配备、规章制度、专业技术培训等,主要表现在:

    1)、有的煤矿配备监控系统管理员不足:有的煤矿就没有设专职监控管理员;有的煤矿监控管理员只有初中以下的文化水平;由于没有建立“用优汰劣”的机制,许多监管员在培训时,敷衍了事,甚至是“无证上岗";

    2)、监控系统管理员职责不清。有的监管员对上传及查询数据的概念不清楚:各种纪录报表填写不及时;出现异常情况不能及时汇报;不知如何采取相应措施,使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

    3)、地面中心站监控系统管理员错误地设置报警、断电、复电等定义;井下监控系统管理员错误地将井下分站、传感器放置;导致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混乱:

    4)、当传感器超限报警时,有的井下监控系统管理员不采取措施,而是将传感器“隐匿”;当超限报警并切断了被控区域电源后,有的井下监控系统管理员擅自手动复电,严重违反规程:

    5)、有的煤矿,井下监控系统管理员不会装接控制断电线路,导致经常出现风电不闭锁:有的井下监控系统管理员,擅自改变专线供电,导致超限断电时误使局扇断电;

    6)、有的煤矿,监控系统传输线与矿用电源电缆混挂在一起,造成信号传输不稳定;不定期检查传输线路,造成通讯中断、传输不正常、数据不准确等故障。

    综上所述,在地方煤矿中,为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总结经验,研究在地方煤矿中监测监控系统装备、使用、管理中应采取的对策,提高装备、使用和管理水平,发挥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矿山安全卫士”的重要作用,已势在必行。

3. 地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装备、使用、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近年以来,根据煤矿安全的实际状况,国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并经相关部门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在“双高”、“双突”矿井安装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要求,各省、市、地区也积极采取措施、挖掘资金渠道,落实中央的部署,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但同时,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配备、使用、管理也出现了本文上述阐述的问题,严峻形势不容忽视。结合作者所在地区地方煤矿的实践、教训、经验和自身的体会,本文对地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装备、使用、管理对策,提出粗浅的认识,“抛砖引玉”,以求探讨。

3.l 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安全生产观念,坚定不移地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在不同类型煤矿装备相应的监测监控系统的部署,不折不扣地完成“死任务”、“硬指标”,消灭“漏洞”,不留“死角”,是抓好监测监控系统装备、管理的重要前提。  

    作者所在的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是全国重点产煤县。现有煤矿175座,其中高沼气矿井6l座,低沼高管矿井29座(低沼气矿井按高沼气矿井管理),低沼气矿井85座。全县煤矿年产量1500万吨,是县财政收入的主要经济支柱,所产优质无烟煤,挥发分低,发热量大,煤尘虽无爆炸性危险,但由于炭化程度高,煤层瓦斯含量较大,在开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给瓦斯通风管理造成很大困难,历史上曾发生过多起瓦斯燃烧、瓦斯爆炸事故。为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落实高瓦斯矿井必须安装监测监控系统的“死任务”、硬指标,从县政府到主管局,确立了“从确保煤炭安全生产的大局出发,安装监测监控系统要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消灭漏洞、不留死角”的工作指导思想,经过几年的努力和投资建设,全县175座矿井全部装备了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并形成了市、县、乡(镇),煤矿四级‘数字安全’综合信息联网监管体系,提高了矿井的安全装备水平和检测手段,有效地杜绝了瓦斯事故的发生。三年来,没有发生一起3人以上重大瓦斯事故。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2 高标准,严要求,梳理、整合本地煤矿实际的整体情况,选择统一的的设计、安装、生产、服务厂家,是建立高质量监测监控系统的重要技术支撑。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从引进国外产品转化为国产化研制并逐步实现批量生产以来,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创新、发展,已经建立了初步的市场。但随着市场自身的不规则发展及市场对监测监控系统供需的要求,国内除了几家较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和安全仪器专业厂不断推出监测监控新产品外,也有一些企业“乘机而入”,移植、拼凑、组合了“形形色色”的监测仪表、监控设备、监控系统,从而一方面激化了市场竞争,一方面也干扰了监测监控系统及其配套产品的正常市场秩序。对于广大煤矿用户来讲,为了暂时的‘“节约投入”和不正确的利益关系,而不顾质量、不顾基本功能地选择了不利于正确实施监测监控功能的系统及配套设备,埋下了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

    泽州县从2000年开始有选择的装备监测监控系统,到2002年竟有十几家生产、销售厂家及代理商挤进了“市场”。虽然经过严格审查和“过筛子”,到2002年年底,泽州县已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仍属于8个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厂家进行售后服务管理。县政府、县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确定了“整顿安装市场,坚持三条标准,统一少数厂家”的工作思路,随即通过对所有厂家产品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承诺、价格合理程度等市安监局进行了逐项审查,最后确定了3~5家为预选厂家,并决定待进一步的考察后,再确定2~3家。2003年,市县局要求监控系统生产、安装厂家必须在服务地注册售后服务机构,制约了生产、安装厂家重效益、轻服务的不负责倾向,逐步统一了在用系统型号、功能、质量标准和监管部门的管理规范,大大提高了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了监测监控系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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