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组建一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哪个部门负责审批,所需要什么条件?如队员资质和设备情况
目前,救灾领域的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机构可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民政部门按规定进行登记。同时,根据应急管理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应急〔2022〕110号)要求,“民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有关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按照符合登记标准条件、符合本地区防灾减灾救灾需要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成立。” 应急管理部门欢迎社会力量和应急志愿者投身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参与各类灾害事故救援。由于灾害事故普遍具有一定危险性,救援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救援经验,我们提倡广大应急志愿者通过加入相关机构、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等方式参与抢险救灾活动,普通应急志愿者可以承担危险性较低的抢险救灾辅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