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企业编制了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后,是否必须还要编制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假设某企业只有火灾和触电两种危险有害因素,已对火灾编制了专项应急预案,对触电编制了现场处置方案,只要是专项预案加现场处置预案包含了企业所有的危险因素本企业只有火灾和触电就好?还是对于这个企业编制了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后,还必须要编制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进行了具体说明。你单位可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