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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8日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3.1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实习及代培人员)必须经行处、队、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并逐级考核合格后,将教育卡片存档。同时还应坚持跟踪进行实践教育,以达到最佳效果。

  3.1.1施工处负责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教育。主要内容有:

  3.1.1.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1.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法制观念。

  3.1.1.3本单位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概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3.1.1.4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3.1.1.5其他安全教育。

  3.1.2施工队结合工程项目负责进行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其主要内容:

  3.1.2.1本队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技术技能知识。

  3.1.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1.2.3施工机械、电器等设备,沟槽、放坡等作业安全基本知识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1.2.4防火、防汛、防雷电、防滑坡、防坍塌等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

  3.1.2.5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3.1.3工段(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工长(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有:

  3.1.3.1本施工区域内及本岗位施工作业特点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3.1.3.2工段(班组)安全制度要求及纪律等。

  3.1.3.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设备)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1.3.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3.1.3.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3.2转场安全教育

  新转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有:

  3.2.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3.2.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3.2.3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及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等。

  3.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教育内容有:

  3.3.1新工作岗位及所在工段(班组)施工和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安全职责。

  3.3.2新工作岗位(工种)必备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用品)的性能和作用及安全使用维护等。

  3.3.3新工作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有毒有害)。

  3.3.4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关事项。

  3.3.5一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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