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现场处置方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要求
(1)电力企业应组织基层单位或部门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如集控室、制氢站等)、设备设施(如汽轮发电机组、变压器等)、岗位(如集控运行人员、消防人员等),在详细分析现场风险和危险源的基础上,针对典型的突发事件类型(如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2)现场处置方案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 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4.1 总则
明确方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等内容。
4.2 事件特征
主要包括:
(1)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型;
(2)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3)事件可能发生的季节(时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4.3 应急组织及职责
主要包括:
(1)基层单位(部门)应急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2)应急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基层单位或部门、班组人员的工作职责紧密配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4.4 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
(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典型事件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件扩大时与相关应急预案衔接的程序;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人身、电网、设备、火灾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措施应符合有关操作规程和事故处置规程规定;
(3)事件报告流程。明确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件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4.5 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的注意事项;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4.6 附件
4.6.1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4.6.2 应急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按需要列出现场处置方案涉及的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4.6.3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按需要给出下列路线、标识和图纸:
(1)现场处置方案所适用的场所、设备一览表、分布图;
(2)应急救援指挥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3)疏散路线、重要地点等标识;
(4)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的分布图纸等。
4.6.4 相关文件
(1)按需要列出与现场处置方案相关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
(2)相关操作规程或事故处置规程的名称和版本。
4.6.5 其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