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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5年04月28日

水利部2024年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

发 文 号:
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日期:2025-04-23

2024年,水利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担当,坚决扛起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如期完成涉及水利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有关情况如下。

一、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江河湖泊面貌持续改善

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新批复淮河流域南四湖、黄河流域大通河水量分配方案,累计完成94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推动各省份建立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控制指标体系。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完成年度控制目标。

二是加强生态流量管控。全面开展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推动全国4.1万座小水电站落实生态流量泄放。严格生态流量管理,纳入评价的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

三是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加快推进88条(个)母亲河湖复苏行动,74条河流已实现全线贯通,5条河流增加有水河长和时长,9个湖泊有效保障生态水位(水量)。京杭大运河连续3年全线贯通,永定河连续4年全线贯通、连续2年全年全线有水。海河流域“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状况得到根本扭转。

四是加强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技术支撑。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相关科技项目,推动建设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展重点水域水生态监测与评价。

五是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指导地方完成19条小流域生态产品转化交易,交易金额近10亿元。

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深入贯彻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节约用水条例》。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协同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和节水评价,叫停67个节水评价不达标项目,核减水量20.9亿立方米。

二是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加快建立健全农业节水增效制度体系,印发《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7处大型灌区开工建设,1342处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加快推进,建成后将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约7000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进一步提高。

三是推动工业节水减排。推进重点行业用水定额贯标,联合公布28个用水产品、82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动工业水效和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全国节水产业规模超过7000亿元。

四是推动城镇节水降损。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687项,年节水量3.2亿立方米。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节水器具以旧换新,新建节水载体9503个,全国非常规水利用量超过220亿立方米。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切实保障饮水安全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确定,实现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常规水质监测全覆盖。97%的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划定。

二是做好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水质安全保障综合治理,构建严密的监测体系,陶岔断面全年Ⅰ类水质天数占比达80%。加强汉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推进数字孪生调水工程建设。印发《丹江口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强化岸线分区分类管控。开展水质安全保障专项执法行动。成立汉江流域治理保护中心。

四、严格管理与保护,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明显

一是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完成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全国超采面积较上一轮评价结果减少6.8%,超采量减少31.9%,严重超采区面积减少51%。

二是深入推进华北等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4年底,京津冀治理区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较2018年分别回升3.19米和8.46米;10个重点区域地下水位总体保持稳定。陕西富平干涸40年的温泉河千年古泉复涌。

五、持续强化河湖长制,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印发《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工作指引》,发挥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大运河管理保护“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完善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各地新建成680条(个)幸福河湖。完成9448条(个)河湖健康评价。

二是严格水域岸线管控。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太湖流域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各地清理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等“四乱”问题4.2万个。

六、强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与监管,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全面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完成全国所有县区图斑解译判别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632个。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9项。

二是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5万平方公里,整治坡耕地64.15万亩,新建淤地坝和拦沙坝553座,除险加固病险淤地坝844座,治理东北黑土区侵蚀沟2.77万条,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677条。

三是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完成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发布《中国水土保持公报(2023年)》。

七、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坚决扛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利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推进长江流域江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修复,强化生态用水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实现全覆盖。

二是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整治三峡水库库岸67.38千米,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39平方公里,改善环境面积53.42平方公里。

八、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黄河流域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切实履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深化黄河流域江河湖泊保护治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黄河干流连续25年不断流。

二是推动水资源分区管理。完成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新一轮评估,黄河流域地表水超载的地市由13个减少为2个地市和1个县,地下水超载县级行政区由62个减少为48个。

三是强化黄河流域节水控水。制定印发《关于在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的意见》,编制完成火力发电等6项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国家标准,推动沿黄省份持续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

四是加强生态流量监管。加强黄河干支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2024年累计向黄河三角洲补水2.01亿立方米。推动小水电分类整改及生态流量泄放,修复减脱水河段约1000公里。

下一步,水利部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持续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水利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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