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石板沟煤矿主斜井由上一施工单位在掘进到1456m时,于2006年5月11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该工程一直停工至2007年6月,停工时间达一年以上。此次突出煤量根据“重庆煤科分院”的估算为520t,涌出瓦斯量为1.5×105m3,突出煤炭在巷道的堆积长度达60m。我项目部进场后,对突出煤渣进行了清理,现已清收至煤层段。为了确保在煤层段清理突出煤渣期间的施工安全,特编制此措施。
二、 安全技术措施:
(一)、局部通风管理:
1.局扇风筒要紧跟碛头,风筒出口距碛头不得大于5m。
2.工作面要有足够的风量,风筒末端风量不得低于40m3/min。
3.风筒要吊挂平直,发现风筒损坏、脱落要及时维修和恢复。
4.局扇的开停由瓦检员负责,如需停风时必须汇报调度室、请示总工程师,并通知井下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二)、瓦斯管理:
1.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瓦斯,并做到随时检查,当发现瓦斯超限或其他危险预兆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
2.瓦斯管理严格按检查手册、牌板、日报“三对口”进行管理。
3.必须安设瓦斯自动报警断电装置。在井口、巷道中部、工作面回风中按规定各安设一个瓦斯探头,工作面回风中的传感器挂在距回风口10-20m的回风流中,各个瓦斯探头均安设在巷道中上方,距巷道顶不大于300mm,距邦不小于200mm。人员听到瓦斯报警系统报警后,应立即全部撤出工作面,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方可作业。
4.电子、光学瓦斯检测仪器等必须按有关要求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试验,维修、校对,使用后要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其误差不超出规定范围。
(三)、防尘管理:
1.在出煤渣前必须对清理工作面先进行洒水。
2.清理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
3.井筒内要设置不少于两道水幕降尘。
(四)、安全防范措施:
1.每班设值班队长一名,班长一名。
2.值班队长、班长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并负责当班的安全工作。
3.全体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
4.作业时严禁使用风镐、风锤,避免振动诱发突出;在清理中应全部采用手镐作业。
5、现我项目部已清收至进入煤层段(巷道底板见煤层底板),根据1450m初步探钻显示,距离3上煤层3m左右,有一层650mm的煤(该次探钻由于施钻人员、钻机及施工中遇到修改钻孔设计等原因,造成探钻资料不准确),现项目部正在组织人员、设备准备再一次进行探钻。由于3上煤层厚度达4.5m,且为突出后的松软煤层,再向前清收又需要破底,为防止震动造成煤层大面积下滑,加之前方地质资料不准确,经建设方、监理方和我项目部研究决定在下一步清收时按以下方法进行:
(1)由于煤层为突出后的松软煤,无法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故清收前先打6个排放孔(附:排放孔布置图),观察瓦斯涌出量和煤层松散程度估计。若瓦斯涌出量很大,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则另行编制瓦斯排放措施。若探到硬煤层,则马上停工,对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另编制防突措施。
(2)在探得前方均为突出后的松软煤层,且瓦斯涌出量正常(工作面瓦斯无超限现象)的情况下,则沿煤层顶、底板向巷道前进方向逐步进行清收,清收至巷道顶板距煤层底板垂直距离3m位置。
(3)在清收过程中,先清收巷道上半部,边清收边用锚索(锚索规格为:Φ15.5mm;长8m;托盘尺寸为400×400mm)对顶板进行临时支护,锚索间排距为800×800mm。清收宽度为巷道前进方向两侧轮廓线外3m,上半部清收1~2m时,对巷道顶部和两帮进行喷射混凝土临时支护,临时支护搞好后再清收下半部,下半部清收至上半部位置时,先进行喷射混凝土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做好后,在巷道前进方,向两帮轮廓线外2m位置浇注1000mm厚的混凝土挡墙(附:3上煤层清收方案示意图)。
(4)待清收完毕后,在正前方浇筑1000mm的混凝土挡墙,将煤层封闭,然后布置进行地质探钻,探明前方情况后,再制订掘进方案,如需要揭煤另编制揭煤措施。
6.在清理突出孔洞过程中,后方不能与其它工作平行作业。
(五)、提升运输管理:
1.绞车工、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工作时间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
2.绞车工必须做好当班绞车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如实记录好绞车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3.斜井运输要严格执行“一坡三挡”,在井口安设阻车器、阻车器和挡车栏。挡车栏、阻车器经常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串车提升必须挂保险绳,做到行车不行人。
4.钢丝绳每天必须有专人检查,并做好记录。钩头、链环、插销等链接装置必须每班进行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存放于绞车房,以备随时检查)。
5.出、入井人员严禁坐空、重矿车。
6.乘坐人车时,不得拥挤、严禁超载,车未停稳不得上下人员。每班设置跟车工一民,在运送人员前,跟车工应提前检查人车的安全设施(手动防坠器、制动手把、保险链、防坠器和向绞车司机发送的紧急信号装置等),这些设施不齐、不能灵活使用时,不得运送人员。
7.运送人员时,应先放一次空车后,再运送人员。
8.目前主斜井还处在施工阶段,轨道质量差,又是混合运输,加之人车安全设施还不齐备,所以运输人员时的安全监督由驻矿安全员负责。
(六)、突出预兆的基本知识:
1.打钻时出现卡钻、顶钻、喷孔、钻屑量倍增等。
2.碛头支架来压、出现片帮、底鼓、煤体出现声响等。
3.瓦斯浓度忽高忽低或瓦斯涌出量骤然增大等。
4.煤体变软、变暗,层理紊乱,煤层突然拉薄、缺失或变厚等。
如发现上述突出预兆之一时,瓦斯检查员及班、队长必须立即把人员撤出至安全地点。所有井下人员必须立即带好自救器,同时瓦检员或班、队长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经研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措施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突细则》执行。
重庆煤矿建设第五工程处石板沟煤矿项目部
200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