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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10·3”建筑施工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021年10月3日17时40分许,我县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建筑工地26#栋商住楼地下车库进行风管调平作业时发生工人触电事故,造成2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临澧县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总工会、望城街道办等单位组成的临澧县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10·3”建筑施工触电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杨帆同志担任。同时邀请县纪监委开展事故责任调查审查和追责问责工作。

事故调查组采取现场勘查、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业内专业人员论证等方式方法,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在建工地概况

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在建工地由常德祥生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消防工程,常德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建设地址位于临澧县月亮岛社区,建设规模121275.78㎡,建设内容包括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5#-7#栋、11#-13#栋、18#-20#栋、25#栋、26#栋、30#栋、31#栋、36#栋、39#-42#栋及其地下车库。

(二)事故单位相关情况

1. 常德祥生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日成立,住所为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安福镇望城村月亮岛小区。法定代表人梅苗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4MA4M88AR4G,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责任分工,公司负责对总包、分包单位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签订管理三方协议,将分包单位纳入总包管理。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工程项目由该公司项目总经理朱文华全面负责,项目副总经理黄陈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协调等工作,负责每月对施工现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现场施工各单位,及时整改。

调查发现的问题: 2021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后,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状);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

2. 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995年05月30日成立,住所为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苎萝东路195号祥生新世纪广场祥生商贸楼十六层。法定代表人孙伯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146211900D,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JZ安许证字〔2005〕040063,许可范围:建筑施工,发证时间:2005年01月14日,有效期:2020年01月14日至2023年01月13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133032387,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工程由该公司项目经理徐列干全面负责,徐列干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号为浙建安B(2009)0800826。项目共有管理人员15名,施工人员219名,有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进行了生产安全教育培训。作为总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人员、安全、工程质量的管理,与投资单位、分包单位签订有管理三方协议。

调查发现的问题: 2021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后,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有徐列干、王雪权、陈欢、张月利、秦明亮、张朝鑫、顾烨炯、李薛萍、金立权、李永刚、杨匆、虞炜敏、王海东等13名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状)、明确了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其余人员均未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状)。2021年10月3日,项目部无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的规定。

3. 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000年08月07日成立,住所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30-1号经典名家公寓1B栋N单元8层801号房。法定代表人蒋正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2253205XH,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JZ安许证字〔2005〕000109-2(2),许可范围:建筑施工,发证时间:2016年12月06日,有效期:2019年11月0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工程项目由该公司项目经理王志林全面负责,共有管理人员5名,施工人员12名。该项目签订有管理三方协议,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并落实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状)。

调查发现的问题:2021年10月1日至3日,项目部电工张洪球未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进行检查,未对配电箱安全巡查情况进行记录。2021年10月3日,项目部无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对风管调平作业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的标准规定。

4. 常德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02年01月23日成立,住所为常德市临澧县安福镇朝阳街社区居委会建设路168号。法定代表人马继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47431563800,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243003027,有效期至2023年11月07日,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可以开展相关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该公司在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工程项目成立了监理机构,辛海平为总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每天有安全巡查记录。

调查发现的问题:2021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后,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状);2021年10月3日,监理检查未发现风管调平作业施工现场有临时接电电缆。未采取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的规定。

(三)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1.何丙清,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男,汉族,55岁,身份证号:422427********239X,湖北省仙桃市西流镇河南村人,在26#栋地下停车场进行风管调平作业时触电,当场死亡。

2.刘继勋,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男,汉族,52岁,身份证号:422427********2376,湖北省仙桃市西流镇熊台村人,在26#栋地下停车场进行风管调平作业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相关部门安全监管情况

1.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根据《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澧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临办[2019]30号)第三条二十二项“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和第六条四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县住建局质安站),为县住建局(县人防办)管理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权限和委托授权,负责本县区域内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负责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服务与管理;……”的规定。2020年度县住建局质安站于5月18日、6月29日、12月22日,2021年度 6月24日、7月12日、9月9日、9月14日对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考评,并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该项目部按要求落实了整改,质安站组织了复查。

调查发现的问题:未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 2021年度未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检查时未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望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望城街道)。根据《中共临澧县望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分工调整的通知》(望发〔2021〕12号)和《临澧县望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澧县望城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临望安字〔2021〕7号)要求,由望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城建工作。由城建办、月亮岛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城建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村(社区)建立巡查队伍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并上报,做好巡查记录。站所制定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督检查。2020年度、2021年度城建站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分别于2020年5月25日、2021年5月26日、8月12日对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调查发现的问题:分管城建工作的负责人未按照职责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城建站未按照计划内容组织检查,检查时未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未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村居城建巡查人员未落实巡查和报告制度。

(五)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临澧县望城街道月亮岛社区湖南祥生·江山樾二期商住楼地下停车场。该小区东面系月亮岛商住小区;南、西、北三面环道水河。小区内东面系一期工程,西面系二期工程, 中心现场位于商住楼26#栋地下停车场。经现场勘验发现:该停车场内东墙西侧24.57米、距南墙7.45米处有一脚手架,伤者刘继勋趴在脚手架上,脚手架上方距地2.32米有南北走向不锈钢排风管一个,死者何丙清头朝南、面向西侧卧于脚手架东侧地面,双手放于身体两侧,双腿与身体呈90度向西伸直,左手握有扳手一个。挨脚手架北面两立柱下端南侧及脚手架南面2.24米处地面上有东西走向的黑色胶皮外壳电缆线各一根,脚手架北面两立柱下端南侧电缆线有破损痕迹。脚手架下方及其南、西、北侧均有大量水迹。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10月3日17时40分许,在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26#栋地下车库,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何丙清、刘继勋在脚手架上进行风管调平施工作业时。由于脚手架压在电缆上,受重力作用下,电缆保护皮被压破损漏电,导致何丙清、刘继勋二人发生触电,造成何丙清当场死亡,刘继勋重伤,送临澧县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2021年10月3日17时40分许,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黄文杰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及报警电话110。19时许,县政府副县长顔爱军、望城街道、望城派出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先后赶到事故现场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望城街道及时将事故上报相关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和县住建局了解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后按照规定及时将事故上报县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和市住建局。

县政府及县住建局等相关领导责令该事故工地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积极主动联系死伤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并明确县住建局副局长张平安为善后组组长,在24小时内迅速与死者家属处理赔偿及火化事宜,10月4日19时许,两名死者遗体在县殡仪馆火化之后全部返回湖北省仙桃市。全部救援工作结束,社会稳定。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26#栋地下车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未履行复查验收手续。施工作业人员何丙清、刘继勋在钢质脚手架上进行风管调平施工时,因使用的脚手架移动时脚角压在临时使用的通电电缆上,受重力作用下,脚手架脚角轻微的刺穿电缆保护皮后,脚手架、人体、地面接成了回路,电流通过了人体,在电流麻痹的情况下,2名工人处于静止状态,没有继续走动工作,电缆没有继续遭受到来自钢管的破坏,人体一直处于220V电压低电流的状态下。导致何丙清、刘继勋直接触电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常德祥生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

2.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有徐列干等13名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状),其余人员均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10月3日,项目部无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3.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对临时用电未管理到位;项目部电工张洪球2021年10月1日至3日,未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检查,未对配电箱进行安全巡查记录。2021年10月3日,项目部无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对风管调平作业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4.常德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状);未采取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条款标准。

5.县住建局2021年度未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未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望城街道分管城建负责人未按职责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城建站检查时未按现场检查方案内容如实记录、未发现安全隐患,未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村居城建巡查人员未落实巡查和报告制度。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10·3”建筑施工工人触电事故是一起一般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议

1.常德祥生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由临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2.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3.4的规定;无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由临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3.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3.4的规定对临时用电未管理到位;无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对风管调平作业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由临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4.常德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采取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3.4的规定,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由临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5.县住建局。未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未执行到位。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由临澧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6.望城街道。未按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内容检查到位;未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城建巡查人员未落实巡查和报告制度。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由临澧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7.朱文华,常德祥生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工程项目经理。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临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8.徐列干,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工程项目经理。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临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9.王志林,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工程项目经理。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临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10.马继滟,常德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临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11.何丙清,风管调平施工工人员。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将施工使用的脚手架压在临时用电缆上,导致线缆保护层破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责;

12.刘继勋,风管调平施工工人员。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将施工使用的脚手架压在临时用电缆上,导致线缆保护层破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责。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临澧县湖南临澧祥生·江山樾二期“10·3”建筑施工触电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损失,教训深刻。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如下建议: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行业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常德祥生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常德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要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注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每名员工要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状);严格建立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迅速落实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如实记录。坚决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加强住建行业监管力度,依法从快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县住建局、望城街道要制定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严格做好现场检查方案,如实记录好现场检查情况,督促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增强忧患意识,守牢安全红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要针对此次事故,对监管行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施工和无证上岗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并依法处罚,防止企业带隐患组织施工作业。对存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应急部门要按照上级交办和事故响应及时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定予以处罚。及时化解事故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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