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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公司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16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传播安全生产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
中核集团成立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组  长:杨长利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陈  桦    中国核电公司总经理
          李晓明    总经理助理、核动力事业部主任
          张金涛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
          焦成襄    核燃料公司总经理
          杜运斌    地矿事业部主任
          宋学斌    核环保工程事业部主任
          王国光    同辐公司总经理
          韩泳江    中核控股公司总经理
          吴忠俭    汇能公司总经理
          宋克祥    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费洪澄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副主任
组委会主要职责是部署、指导、督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张金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
集团公司以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培训对象,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全系统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依法安全管理意识,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推进重点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片《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以及系列宣传警示展板,阅读《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开展事故反思讨论活动,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切实增强企业员工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遵守操作规程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单位在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天,组织有关人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员工家属、社会公众提供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行车安全、自然灾害应急避险、科学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各运行核电厂、在建核电厂和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单位通过“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平台积极向社会公众展示企业形象,宣传核电和核燃料科普知识,并邀请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广泛争取社会公众对核工业的了解和支持。
(四)全面开展通勤班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
各单位开展通勤班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要求所有执行通勤任务的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五)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活动。
各单位要在厂区、礼堂、食堂、职工住宅区等处悬挂安全横幅、张贴安全宣传画及安全标语,渲染安全生产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告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广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宣传重点包括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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