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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夏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方案

作者:—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12日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宁东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广泛深入开展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特制定《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促进我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14〕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9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 活动(简称"责任年活动")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大力实施公众安全教育工程,集中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全区各市、县(区)及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企业和自治区属各级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领导
  今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自治区安委会负责,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办,牵头部门为自治区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及安排
  2014年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组织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及宁东开发区安全监管局,部分中央驻宁企业及自治区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人员,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举行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邀请自治区领导出席,与会人员观看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商请自治区副主席、安委会主任白雪山于5月31日在宁夏电视台发表电视动员讲话。各市、县(区)以各种形式动员本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我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宣贯活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与我区"责任年活动"宣贯培训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市、县(区)、乡镇和企业,大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责任年活动"的内容及要求,做到每县(区)不少于2场,使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理解开展"责任年活动"的目的意义,使企业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要求,更是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自身要求。协调区内外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书记讲话精神和"责任年活动"宣贯培训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推荐的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警示教育展等。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演出活动,制作我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展板、影像等宣传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和"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等活动,剖析典型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首次将每年6月16日固定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今年咨询日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群众咨询活动,邀请各级领导和知名人士出席,组织开展专家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手段向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自治区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和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逃生自救演练。各级安监、公安、交通、住建、农牧、教育、质监、旅游、煤监等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特点积极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组织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活动,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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