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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方案

作者:粤安〔2014〕11号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9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安〔2014〕11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顺德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粤有关单位,省属企业:
  《广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庄淑莹、郑艳楠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4月29日
 
广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组织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省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 7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广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建设幸福广东、平安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全国统一主题)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暨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活动。
  时间:6月16日(星期一)(全国统一的咨询日)。
  地点:天河体育中心
  主办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安委会。
  主要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及企业。协办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全国统一安全月和咨询日主题)
  活动主要内容和程序:
  1、拟请省政府、广州市政府领导发表讲话;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主席台上的省、市领导,省安委会相关单位领导为我省"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授旗(约10面旗帜)并主持宣誓仪式;
  3、省政府领导宣布"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暨志愿者活动"启动;
  4、组织省、广州市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摆设咨询台,就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预防等问题接受群众咨询;
  摆设咨询台的主要单位:省及广州市安全监管、公安交警、公安消防、教育、卫生、质监、气象(防雷减灾)、海事等部门和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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