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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如何避免流于形式

作者:陈高峰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01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已经在全国各地市全面铺开,很多企业陆续通过评审,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评定,在评审的时候通过了就颁发资格证书,至于复审,要等到三年之后,很多企业在通过评审之后,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以为已经通过评审就不会出现问题了,麻痹大意,这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大忌。如何防止安全生产标准化流于形式,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尤其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在评审新企业的同时,时刻牢记已达标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回头看”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已达标企业查看是否持续依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查看以往发现的问题有没有及时整改。

     二、加强对企业的提醒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通过广播、电视、路边灯箱等途径,不断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宣传引导,确保保持全社会的舆论氛围。定期召集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交流会,为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搭建顺畅的沟通平台,时刻提醒达标企业不要忘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和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三、继续毫不放松日常监管。安监等部门应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在稳定检查数量的同时提高检查质量,不断提高日常监管水平,同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以强制力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常规化。

     四、地方自行开展自评年审。地方政府安委会应主动组织专家力量,定期对已达标企业进行自评年审,对未通过自评年审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超期未能整改的企业,报请评审单位取消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资格。

     五、开辟多种渠道进行监督。地方政府安委会应联合电视、报纸、热线电话等媒介,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业职工开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督热线,发动企业职工反映所在企业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因素,举全社会力量,共建安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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