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压力机的安全装置应具有下列各项中的某一项功能。
1.1.1 在滑块运行期间,人体的任一部分不会进入危险区。
1.1.2 在滑块下行程期间,人体的任一部分不会进入危险区。
1.1.3 当操作者的双手脱离起动离合器的操纵按扭或操纵手柄后,直到伸进危险区之前,滑块能停止下行程或超过下死点。
1.1.4 在滑块下行程期间,当人体的任一部分进入危险区之前,滑块能停止下行程或超过下死点。
1.1.5 在滑块下行程期间,能把进入危险区的人体某一部分推出。
1.1.6 在滑块下行程期间,能把进入危险区的操作者手臂拉出。
1.2 安全装置的本体构件,应具有确保安全装置功能的需要的强度和刚度。
1.3 安全装置的连接件,应选择钢号为45或具有同等以上机械性能的钢材,并根据其强度、硬度的需要进行必要的热处理。
1.4 安全装置的坚固件,应采用可靠的防松措施。
1.5 安全装置的定位销,应采取防脱落措施。
1.6 安全装置的继电器、限位开关等主要电器元件,应具有确保安全装置功能的容量和寿命。
1.7 带有电气控制的安全装置的使用环境、温升、抗干扰、接地等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1.8 带有电气控制的安全装置,应有“正常”和“事故”的指示信号、标志。
1.9 凡装有继电器、晶体管等电器元件的安全装置,应采取可靠的防震措施。
1.10 安全装置的电气控制线路,不得因电器元件的故障或停电等而引起滑块意外的运行。
1.11 安全装置的电气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应不高于220V;电源电压波动量允许为额定电压的85%-110%。
1.12 安全装置的外部电线和电缆,应选用耐冷却液和耐油的绝缘铜线,其介电强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3 安全装置的选择开关,应采用钥匙转换方式,并在各转换位置上都能将钥匙取下。各转换位置上应标明安全装置的状态。
1.14 安全装置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的规定。
2 固定栅栏式安全装置
2.1 固定栅栏式安全装置应具有第1.1.1款的功能。
2.2 固定栅栏式安全装置,一般固定在机身上或工作台上。
2.3 固定栅栏式安全装置的送料口,应能随被送坯料的尺寸和形状进行调节。
2.4 固定栅栏式安全装置的送料口的垂直开口尺寸和栅栏本身的垂直(或水平)间隙尺寸,应符合图1和表1的规定。
表1 a-a10与b-b10的对应尺寸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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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13 │ b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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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1 │ >13-35 │ b │6
>a1-a2 │ >35-60 │ b1 │ 10
>a2-a3 │ >60-85 │ b2 │ 12
>a3-a4 │ >85-135 │ b3 │ 16
>a4-a5 │ >135-160 │ b4 │ 20
>a5-a6 │ >160-185 │ b5 │ 22
>a6-a7 │ >185-310 │ b6 │ 32
>a7-a8 │ >310-385 │ b7 │ 38
>a8-a9 │ >385-435 │ b8 │ 46
>a9-a10 │ >435-785 │ b9 │ 54
>a10 │ >785 │ b10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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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活动栅栏式安全装置
3.1 活动栅栏式安全装置应具有第1.1.2款的功能。
3.2 活动栅栏式安全装置的动力不是来自压力机的滑块或连杆时,应与压力机离合器的控制线路联锁。除了寸动行程外,只有活动栅栏所处的位置符合图1和表1的要求时,才能起动滑块,并应在滑块下行程期间一直保持这个位置。
3.3 活动栅栏式安全装置的栅栏本身的间隙尺寸,应符合图1和表1的规定。
3.4 活动栅栏式安全装置的限位开关等,应防止与人体、材料等其他物件接触。
4 双手按钮式安全装置
4.1 双手按钮式安全装置应具有1.1.3款的功能。
4.2 双手按钮式安全装置,必须使用双手同时操作两个按钮时,才能使压力机的离合器接合。
4.3 双手按钮安全装置,应确保在滑块下行程期间,当双手或单手离开操纵按钮时,给出滑块停止运行的信号。
4.4 双手按钮安全装置,应确保在单次行程操作时,每次全行程终止(滑块到达上死点),即使双手或单手继续按压操纵按钮,滑块也不能再起动。只有双手离开操纵按钮后,才能进行再起动。
4.5 双手按钮式安全装置,应确保在中断控制后,需要恢复以前,必须先全部松开操纵按钮时,才能再起动。
4.6 双手按钮式安全装置的两个操纵按钮的最小内边距应为250mm,最大内边距为600mm。
4.7 双手按钮式安全装置的按钮应装在开关箱内,且不得凸出该箱的表面。
4.8 多人操纵的压力机上,第个操作者都应具有双手按钮,且只有全部操作者协同操作时,滑块才能起动。
4.9 双手按钮式安全装置在压力机上安装时,必须保证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其计算公式如下:
a. 对于不能使滑块在行程的任意位置停止的压力机
Ds≥1.6Ts
式中:Ds-安全距离(即操纵按钮至模具刃口间的距离),m;
1.6-手的伸进速度,m/s;
Ts-从双手按钮接通压力机离合器控制线路至滑块运行到下死点的时间,s。
Ts=(1/2+1/N)Tn
式中:N-离合器的接合槽数;
Tn曲轴回转一周的时间,s。
b. 对于能使滑块在行程的任意位置停止的压力机
Ds≥1.6T
式中:Ds-安全距离,m;
1.6-手的伸进速度,m/s;
Ts-从双手按钮断开压力机离合器的控制线路至滑块安全停止的时间,s。
注:Ts应在曲轴转到90°附近进行测定。
4.10 双手按钮式安全装置在产品上或使用说明书中,应标有按公式(3)计算Ts(简称急停止时间)与相对应的Ds。其表示方法如图2所示。
5.双手柄式安全装置
5.1 双手柄式安全装置应具有1.1.3款的功能。
5.2 双手柄式安全装置,适用于直接操纵离合器的压力机。
5.3 双手柄式安全装置,必须使用双手同时操作两个操纵手柄时,才能使压力机的离合器接合。
5.4 双手柄式安全装置的两个操纵手柄的最小间距为250mm,最大间距为600m。
5.5 双手柄式安全装置在起动离合器时,每个操纵手柄的推(或拉或压)力不得超过1.47N。
5.6 双手柄式安全装置在压力机上安装时,必须保证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其计算公式如下:Ds-1.6T
式中:Ds-安全距离(即双手柄与模具刃口间的距离),n;
1.6-手的伸进速度,m/s;
Ts-从双手柄结合压力机的离合器至滑块运行到下死点的时间,s。
Ts=(1/2+1/N)Tn
式中:N-离合器的接合槽数;
Tn-曲轴回转一周的时间,s。
6 光线式安全装置
6.1 光线式安全装置应具有第1.1.4款的功能。
6.2 光线式安全装置,应在人体的任一部分遮断光线时,能检测出光线被遮断,并输出信号使滑块不能起动或停止运行。
6.3 光线式安全装置,应具有遮断光幕使滑块停止后再接通光线时,不能恢复运行的自保功能。必须按动“恢复按钮”后,滑块才能再次起动。
6.4 光线式安全装置,应具有在滑块回程期间,即使遮断光幕,滑块也不停止运行的不保护区功能。
6.5 光线式安全装置,在车间的一般照明和压机的局部照明(不大于100W灯泡)下,应能正常工作。
6.6 光线式安全装置的光幕,必须是由保护长度和保护高度构成的矩形。
6.7 光线式安全装置的保护高度,一般取压力机行程长度与滑块调节量的总和。其总和超过400mm时,保护高度可取400mm。
6.8 光线式安全装置的光幕,允许用光束代替。其光束数不得少于两束。
6.9 光线式安全装置的光轴(光束的中心轴)间距,应不大于50mm。如果在安全距离超过500mm时,光轴间距允许不大于70mm。
6.10 光线式安全装置在压力机上安装时,必须保证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其计算公式如下:
a. 对于不能使滑块在行程的任意位置停止的压力机
Ds≥1.6T
式中:Ds-安全距离(即光幕至模具刃口间的距离),m;
1.6-手的伸进速度,m/s;
Ts-从手离开光幕(即允许滑块移动)至滑块运行到了死点的时间,s。
Ts=(1/2+1/N)Tn
式中:N-离合器的接合槽数;
Tn-曲轴回转一周的时间,s.。
b. 对于能使滑块在行程的任意位置停止的压力机
D=s1.6(T1+T2)
式中:Ds-安全距离,m;
1.6-手的伸进速度,m/s;
T1-从手遮断光幕至安全装置的输出接点断开压力机的控制线路的时间,s。取T1=0.02s;
T2-从压力机控制线路断开至滑块安全停止的时间,s。
注:T2应在曲转到90°附近进行测定。
6.11 光线式安全装置在产品上或使用说明书中,应标有按公式(8)计算的T2(简称急停止时间)与相对应的Ds。其表示方法如图3所示。
7.1 感应式安全装置应具有1.1.4款的功能。
7.2 感应式安全装置,应在人体的任一部分进入感应幕时,能检测出感应幕被破坏,并输出信号,使滑块不能起动或停止运行。
7.3 感应式安全装置,应具有人体的某一部分伸进感应幕使滑块停止运行后,再离开感应幕时,不能恢复运行的自保功能。必须要按动“恢复按钮”后,滑块才能再次起动。
7.4 感应式安全装置,应具有在滑块回程期间,即使人体的某一部分伸进感应幕,滑块也不停止运行的不保护区功能。
7.5 感应式安全装置的感应幕,必须是保护长度和保护高度构成的矩形。
7.6 感应式安全装置的保护高度,一般取压力机行程与滑块调节量的总和。其总和超过400mm时,保护高度可取40mm。
7.7 感应式安全装置在压力机上安装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其计算公式如下:
a. 对于不能使滑块行程在任意位置停止的压力机
Ds≥1.6Ts
式中:Ds-安全距离(即感应幕至模具刃口间的距离),m;
1.6-手的伸进速度,m/s;
Ts-从手离开感应幕(即允许滑块起动)至滑块运行到下死点的时间s。
Ts=(1/2+1/N)Tn
式中:N-离合器的接合槽数;
Tn-曲轴回转一周的时间,S。
b. 对于能使滑块行程在任意位置停止的压力机
Ds=1.6(T1+T2)
式中:Ds-安全距离,m;
1.6-手的伸进速度,m/s;
T1-从手伸进感应幕至安全装置的输出接点断开压力机的控制线路的时间,S0
取T1=0.02s;
T2-从压力机控制线路断开至滑块安全停止的时间,s。
注:T2应在曲轴转到90°附近进行测定。
7.8 感应式安全装置在产品上或使用说明书中,应标有按公式(11)计算的T2与相对应的Ds。其表示方法同图3。
8 翻板式安全装置
8.1 翻板式安全装置应具有第1.1.4款的功能。
8.2 翻板式安全装置,安装在压力机的工作台上,并只有在翻板(护板)处于直立状态时,才能使滑块下行程运行。
8.3 翻板式安全装置,只限于单次行程操作。
8.4 翻板式安全装置的型式,包括手搬翻板直立式和自动般翻板直立式。
8.5 翻板式安全装置的翻板,应可调换。翻板的宽度应大于模具的宽度;翻板的高度应超过模具开启高度的三分之二。
8.6 翻板式安全装置的翻板,透明度要强。
8.7 翻板式安全装置不压力机上安装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其计算公式如下:
a. 对于不能使滑块在行程的任意位置停止的压力机
Ds≥1.6Ts
式中:Ds-安全距离(即直立状态的翻板至模具刃口间的距离),m
1.6-手的伸进速度,m/s
Ts-从翻板接能压力机离合器控制线路至滑块运行到下死点的时间,s。
Ts=(1/2+1/N)Tn
式中:N-离合器的接合槽数;
Tn-曲轴回转一周的时间,s。
b. 对于能使滑块在行程的任意位置停止的压力机
Ds≥1.6Ts
式中:Ds-安全距离,m;
1.6-手的伸进速度,m/s;
Ts-从翻板断开压力机离合器的控制线路至滑块完全停止的时间,s。
注:Ts应在曲轴转到90°附近进行测定。
8.8 翻板式安全装置在产品上或使用说明书中,应标有按公式(14)计算的Ts与相对应的Ds。其表示方法同图2。
9 推手式安全装置
9.1 推手式安全装置应具有第1.1.5款的功能。
9.2 推手安全装置的型式,包括左右摆出式,前后拨出式和侧向移出式。
9.3 推车式安全装置的动力,限于压力机的滑块或连杆。
9.4 推手式安全装置的推手杆,应能调节其长度、摆动幅度或位移量。
9.5 推手式安全装置的推手杆,必须装有防护板,以确保滑块在下行程其间手的安全。
9.6 推手式安全装置的防护板宽度,应超过模具宽度的二分之一,当模具宽度小于200mm时,应为100mm;防护板(前后拨出或除外)的高度,应超过滑块的行程长度,当滑块行程长度超过300mm时,应为300mm。
9.7 推手式安全装置推手杆的左右摆动幅度或位移量,应超过模具的宽度。
9.8 推手式安全装置的防护板,应有缓冲措施,以防止与手臂接触时过分冲击。
9.9 推手式安全装置,如果是左右摆出式或侧向移出式,其推出方向,对右手操作者应为右到左(面向压力机);对左手操作者应为左到右。
10 拉手式安全装置
10.1 拉手式安全装置应具有第1.1.6款的功能。
10.2 拉手式安全装置所使用的钢丝绳,应符合GB1102-74《圆股钢丝绳》的规定,并用可靠的夹紧装置固定在滑块或连杆上。
10.3 拉手式安全装置的拉手绳的拉引量,应能调节。其拉引量应为模具进深的二分之一以上。
10.4 拉手式安全装置的拉手绳,应为合成纤维制成。其直径为4mm以上,断裂负荷为147N以上。
10.5 拉手式安全装置的手腕带,应为尼龙等材料编织而成,它与拉手绳的连接能承受49N以上的静负荷。
10.6 拉手式安全装置的手腕带戴在手腕上时,应保证在拉手绳受力时,不能将手腕带拉脱手腕。
10.7 拉手式安全装置的手腕带与拉手腕绳的连接处,应连接方便可靠,卸下迅速容易。
10.8 拉手式安全装置,应保证在滑块停到上死点时,使操作者的双手摸到头部和小腿部位。
10.9 在多数人操作的压力机上,采用拉手式安全装置时,每个操作者都应具备单独的一套。
11 其他安全装置
11.1 凡是上面未提到的其他类型的安全装置,只要符合第1.1条中的某一项功能,均可作为压力机的安全装置。
11.2 凡是不符合第1.1条中的各项功能的安全装置,需经国家指定的技术部门审定,确认为压力机的安全装置后,其结构标准需要另行补充制定。
附 录 A
手 用 工 具 (补充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