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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轮堆取料机安全规范

标 准 号: JB 7326—94
替代情况: 替代 $False$
发布单位: 不详
起草单位: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
更新日期: 2008年02月06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斗轮堆取料机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固定轨道行走的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门式斗轮堆取料机、桥式斗轮取料机以及其他型式的斗轮取料机、堆料机(以下简称堆取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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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GB 1102 圆股钢丝绳
  GBT 12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 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T 1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T 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 3632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
  GB 3633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
  GB 40533 工业固定式防护栏杆
  GB 40534 工业固定式钢平台
  GB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J 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B 4149 臂式斗轮堆取料机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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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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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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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应保证堆取料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包括签约各方同意的气候条件)整机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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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无论是工作状态或非工作状态,堆取料机在规定的俯仰范围内所处的各种位置上,整机均应处于稳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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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悬臂在规定俯仰范围内不允许有影响整机稳定性的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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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在堆取料机输送线路上,特别是在取料、卸料和转运点必须保证物流顺畅,在取、卸料峰值能力时不应有物料溢出或堵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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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输送机的倾角和承载件结构必须防止被输送物料的打滑或意外掉落。
3
16 在平台和通道上,凡能触及到的旋转和移动件都应设置防护栅或防护罩。
  对于因露天而影响使用性能的机、电器件应设防雨罩,必要时还应设有检视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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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高压电器应保证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有人员通过处(如高压变压器等)应装设安全栏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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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根据堆、取物料的不同特点,应在取料及物料转载等扬尘处采取防尘措施。
  司机室内粉尘含量应小于10mgm3,设备粉尘排放量应小于15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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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司机室内噪声应小于70 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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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堆取料机上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紧急停止按钮、消防设备以及防护栏杆等均应按GB 2893的规定涂安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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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堆取料机必须有标牌,注明主要性能参数、制造厂、制造日期、产品型号及出厂编号等内容。
  标牌及安全色应保持颜色鲜明、清晰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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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保护及检测装置
  所有的安全保护及检测装置应防尘、防水,腐蚀环境下的耐腐蚀要求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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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安全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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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斗轮取料机构应设有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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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回转机构应设有安全联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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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俯仰机构应有防止悬臂超速下降的保护措施以及过载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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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电缆卷筒应设有过张力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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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在堆取料机输送线路“逆物流”前方应设置物流量过载保护装置。
3
216 转载料斗应装设堵塞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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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堆取料机应具有防臂架与料堆相碰撞的装置。同一轨道及不同轨道上多台堆取料机根据料场防碰撞要求,应能向系统提供本机空间座标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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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限位开关
  限位开关应安全可靠,确保机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安全运行。
  在回转机构、俯仰机构及行走机构运行的极限位置均应设两级终端限位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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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制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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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钢丝绳卷扬的俯仰机构以及行走机构和回转机构都应装设常闭式制动器。
  悬臂在俯仰范围内应能平稳、准确地停止在需要的任意位置。为了安全可靠,一般采用两套制动器,一套先制动,另一套延时制动。
  行走机构制动器应满足在250Pa工作风压下顺风行走时的制动要求。
  回转机构制动器应满足在250Pa工作风压下顺风回转时的制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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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臂架输送机可按需要设置制动器或逆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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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联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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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当堆取料机进行堆料或取料作业时,各部分工作机构应按工艺流程要求联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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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堆取料机应设有下列各机构间的联锁:
  a 只有当夹轨器或锚定装置松开时,行走机构才能动作;
  b 只有当电缆卷筒制动器松闸后,行走机构才能启动。只有当行走机构停车后,电缆卷筒才能进行制动,保证电缆不被拉断、不松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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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夹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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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在堆取料机工作时断电或不工作时,夹轨器应能抵御250Pa的风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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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夹轨器应有夹紧、放松二位置限位保护,以防夹轨电机过载。
3
253 司机室应设置表示夹轨器工作状态的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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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锚定装置及防风系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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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当堆取料机使用地区的风压大于250Pa时,应设置锚定装置。
  锚定装置应能承受非工作状态下的基本风压(400Pa),使堆取料机不被强风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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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堆取料机在有台风出现的地区(风压大于660Pa)还应在料场采取防风系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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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安全检测装置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及自动控制需要,堆取料机应设有必要的安全检测装置,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或采取相应措施。在设计中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a 输送带打滑检测器;
  b 输送带跑偏检测器;
  c 输送带纵向撕裂检测装置;
  d 料堆高度探测器;
  e 俯仰位置指示器;
  f 回转角度指示器;
  g 走行位置检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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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其他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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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走行台车应装有清轨器。
3
282 在轨道的两终端应装设两个台车行移终端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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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在走行台车前后应设置缓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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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在司机室操纵台、物料转载点、门座支腿两侧及悬臂架两侧均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
  紧急停止开关的形状应有别于一般开关。
  紧急停止开关应能保证方便迅速而无危险地触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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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属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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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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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各种承载构件均应满足强度和稳定性要求;使用中需控制变形的构件,应满足刚度要求;承受频繁载荷的构件还应满足疲劳强度的要求。在有腐蚀性环境中工作的主要承载构件,还应按合同规定考虑适当的富裕安全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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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悬臂结构的自振频率应避开斗轮或其他振源所产生的振动频率,防止发生共振。
3
313 轮体、门座、门柱、悬臂架、桥架、门架、尾车、平衡架、回转钢结构,走行台车等主要构件的主要焊缝不得低于GB 3323中Ⅱ级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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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钢结构件设计时应考虑设置起吊位置及吊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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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各主要承载构件采用的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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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高强度螺栓、螺母和垫圈应符合GBT 12281231GB 36323633的规定,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高强度螺栓接头连接区的处理、螺栓孔的加工及产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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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司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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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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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司机室在所有工作状态与位置下都应保持水平,并应尽量隔绝和缓冲由于设备运动所造成的振动和摇摆。
3
323 司机室的构造与布置应使操作人员对机器的工作范围有良好的视野,便于操作与维修,并确保在运行和检修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
324 司机室的屋顶应能承受2.5 kPa的静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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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司机室应设有安全可靠的防寒降温设施,室内温度应为1630℃。
3
326 座椅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可以转动,其高度及靠背均应舒适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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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窗户的布置应使所有的窗玻璃均能安全地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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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司机室应设有门锁、灭火装置、通讯联络及事故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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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在事故状态下应保证司机能安全地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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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平台、通道、栏杆与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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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所有的平台应当平整,不应有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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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高于地面1 500mm以上的平台、地板或类似结构物应设有固定的通道,通道走台的最小宽度为600mm,他们的开口侧面应有防护栏杆。
  平台应符合GB 40534的要求。
  防护栏杆应符合GB 4053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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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攀登高度超过2 000mm的直梯应设护笼及扶手。
  直梯、护笼及扶手应符合GB 4053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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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斜梯及扶手应符合GB 4053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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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走台、平台及梯子踏板应有防滑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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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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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钢丝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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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堆取料机用钢丝绳应符合GB 1102的要求并且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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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当悬臂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得少于2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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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钢丝绳附件应能承受钢丝绳的设计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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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滑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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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滑轮均应有简单、有效的导向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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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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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滑轮的安装位置应考虑使钢丝绳的疲劳和磨损减少到最低限度。在任何工作位置,钢丝绳不应与金属结构相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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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液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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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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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液压系统应无泄漏,所有元件或管路应安装牢固,并使之不受振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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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液压系统应有防范发生爆裂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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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全部液压动力装置(电机、泵、阀、储油箱、过滤器等)均应置于保护罩之中。保护罩应防雨、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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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所有管路和其他元件都应彻底清洗干净,在发运前,所有的管路开口处都应装有金属或塑料堵塞(或加帽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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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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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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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堆取料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要求,且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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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堆取料机应由专用馈电线路供电。对于交流380V电源,当采用软电缆供电时,宜备有一根专用芯线做接地线;当采用滑线供电时,对安全要求高的场合也应备有一根专用接地滑线。
  凡电压为500V以上的电源应符合高压供电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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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堆取料机专用馈电线进线端应设总断路器。
  总断路器的出线端不应连接与斗轮堆取料机无关的其他设备。
3
514 供电主滑线应在非导电接触面按规定颜色涂漆,并在适当的位置装置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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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电线及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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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在有机械力损伤的场合、有油脂的地方及司机室内照明线路,导线要敷设于电缆槽或金属管中,不便敷设的地方应设于金属软管中,司机室内的电线管应敷设在壁内。
  电缆槽或金属管必须有良好的防雨及防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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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动力电缆不得有中间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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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交流电和直流电及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不得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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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管内导线不得有中间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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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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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堆取料机应设置完整可靠的接地系统,包括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管道及设备的防静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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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严禁用接地线作载流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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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对地电压超过36 V时,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和安全照明变压器低压侧应作保护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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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严禁通过回转轴承来实现回转机构上部电气设备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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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整机的接地可通过轨道来实现(一般情况可认为走行轮与轨道是有效接地的),轨道需多处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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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当堆取料机电器有接地故障时,应有接地指示信号,以便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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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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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高压电气设备应有高压产品合格证并在机上作高压耐压及冲击试验,以保证高压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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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主回路与控制回路的电源电压不大于500V时,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一般不小于2MΩ。
3
543 司机室及电气室地面应设绝缘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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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各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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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堆取料机各机构的电机,按不同运行工作状态必须设有短路、缺相、过流、失压和手柄操作机构零位等常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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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直流电机应设失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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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照明与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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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司机室、电气室、走道及各工作部位等均应装设合适的照明。
  司机室内照明照度不应低于50lx,电气室40lx,斗轮装置30lx,人员巡视经常去的部位15lx,其余处10 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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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照明应设专用电路,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不应断电。各种照明应设短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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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堆取料机上应装设示动标志灯,快速行走时亮灯并伴有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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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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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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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钢丝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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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领取钢丝绳时,必须检查该钢丝绳的检验合格证,以保证其规格及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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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在放绳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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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新更换的钢丝绳一般应与原设计的钢丝绳型号相同,如采用不同型号的,用户应保证新钢丝绳的各项性能均不低于原设计,并与卷筒和滑轮上的槽形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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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钢丝绳应按GB 5972的规定进行检验与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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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液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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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各种自动控制仪表及联锁或锁紧装置,安装前应进行校验、调节和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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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当系统发生故障或事故时,禁止在工作条件下进行检查和调整。
  高压系统内即使发生微小或局部的喷泄现象,应停机修理,不能用手直接去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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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在进行系统试验时,不允许靠近高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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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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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斗轮堆取料机的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符合GBJ 23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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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在安装、维护、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气设备的设计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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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在安装前应对高压元件进行绝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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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终点开关和行程开关经调整后,必须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安装位置准确,动作安全可靠。
4
135 控制器应操作灵活、挡位清楚、零位手感明确、工作可靠。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动作方向应与机构动作的方向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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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电阻器应安装在安全、通风、散热良好的地方。对裸露的外部连接线应有防止短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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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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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对堆取料机日常的维护检查应包括:
  a 轨道上是否有异物及轨道接地线是否牢固可靠;
  b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行程开关、制动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c 检查各减速器油位及轴承温升;
  d 检查输送机各传动件以及输送带跑偏、接头、磨损情况;
  e 检查各连接螺栓有无松动;
  f 检查钢丝绳磨损、润滑、尾端固定及通过滑轮情况;
  g 检查司机室报警装置、通讯联络、信号灯状况、有无漏电危险、电阻器周围有无可燃物;
  h 油压系统无漏油、无异常振动及声音;
  i 自动开关应随时清除灰尘,经常检查维护,保证触头接触良好,端子连接牢固;
  j 接触器应经常检查,保证动作灵活可靠,铁芯端面清洁,触头光洁平整、接触紧密,防止粘连、卡阻。
  可逆接触器应定期检查,确保联锁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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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对堆取料机定期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内容包括:
  a 421中规定的内容;
  b 堆取料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c 斗轮、落料斗及挡料板的斗齿及耐磨衬板的磨损情况;
  d 各工作机构的传动件情况及减速器油位、油质、声音、发热及振动情况;
  e 输送机拉紧装置及清扫装置情况;
  f 液压系统的线路、阀、泵、液压缸及其他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油箱过滤器不堵塞;
  g 行走车轮轮缘的磨损及车轮踏面的剥离情况;
  h 检查各润滑点,保证各润滑点油量充足;
  i 检查各电器元件的工作情况。清除电器元件间灰尘,并重新调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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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每年应进行的维修检查项目应包括:
  a 422中规定的定期检查的内容;
  b 检查全部电机,清除积灰,检查绝缘情况,更换新润滑脂;
  对全机导线都重紧一次,各导线的接线点号标示套管如损坏或脱落,应重新补齐,特别对接地系统应做严格检查;
  c 清洗各减速器并加注新油,检查轴承及密封情况,检查键有无松动或脱出、键及键槽有无变形;
  d 检查输送机驱动滚筒及改向滚筒,清洗轴承并更换润滑油和磨损的密封件,驱动滚筒的铸胶(或包胶)损坏时应重新铸胶(或包胶)
  e 检查液压系统,清洗油泵、油箱及全部液压阀件,更换新油。检查油缸本体有无龟裂,油管及油压管线接合部分有无破损;
  f 检查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情况,以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进行普遍清扫,补刷油漆。主要钢结构件如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重新检查其规定的扭矩值,防止松动现象;
  g 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及检测装置的精度,必要时进行调整或检修;
  h 检查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的安全可靠性;
  i 检查轨道的变形、磨损、龟裂情况及左右轨道高低差、轨道坡度、轨道接头与间隙以及轨道压板情况。
  对道渣基础轨道要定期调整,保证其轨距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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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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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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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堆取料机的操作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司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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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司机应熟悉下述知识:
  a 所操作堆取料机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b 堆取料机的操作规程、本规程及有关法令;
  c 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d 原动机和有关电气、液压方面的知识;
  e 指挥信号;
  f 堆取料机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
  g 有关灭火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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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除了指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操作或干预堆取料机的正常运转。
5
14 由于意外或事故而停止工作时,应在弄清停车原因及排除故障后才可重新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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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应在醒目的地方明显地标出堆取料机简明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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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司机必须认真签写好交接班记录。
5
2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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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堆取料机不应该用来完成设计任务书规定以外的任务,也不应该在销售合同规定的作业条件以外的条件下使用。尤其不允许用户在不与制造厂协商的情况下,增大其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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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没有得到制造厂或合同各方的同意,用户不应进行足以影响堆取料机性能及安全的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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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进行修理或拆卸防护罩和挡板只能在设备停车以后由专人进行。
  只有在防护罩重新装好,并接到负责人命令后,才能重新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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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除专门设置的通路以外,严格禁止跨越或从堆取料机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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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所有取料点、转运点、卸料点和通道等应保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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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对使用单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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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使用单位应根据所用堆取料机的种类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技术要求细则、操作规程细则、检修制度、培训制度等。
5
262 使用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堆取料机及其相关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的内容应包括:
  a 堆取料机出厂技术资料,如必要的图纸、说明书、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等;
  b 安装后的位置、起用时间;
  c 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d 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e 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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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在电气室、单元变电所、中央控制室及胶带输送机转载等处应设置有明显标志的、足够的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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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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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挂告示牌时,应由加挂牌主管部门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开车前,首先松开夹轨器,然后鸣铃以示开车警告,当确认机上及周围没有不安全因素存在时,才可闭合主电源,依次开动堆取料机各部分。
5
32 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
5
33 应经常保持轨道和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具有良好的导电性,确保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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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堆取料机各部分的启动一般都应在空载状态下进行。遇运行中断电后启动或下班停机,必须将机上的物料排空,方可继续作业或断电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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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不得利用限位开关停车。
  不得用紧急停止开关作为正常停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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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遇到紧急情况应随时切断总电源。
  下班停机或长期离开堆取料机时,应切断机上总电源开关,并夹紧夹轨器。
5
37 当风速大于20.7 ms时,应停止工作将堆取料机锚定住。
当设备检修或较长时间不用时,亦应将堆取料机锚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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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当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如制动器或安全装置失灵、钢丝绳及卷筒、滑轮的损伤达到报废标准、重要机构的螺母防松装置损坏时,不得投入运行。
5
39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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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凡采用固定平衡重式的堆取料机,其臂架不得着地或落在料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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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在使用维修更换零部件过程中,凡需顶升的部件在顶升后,必须用实体垫块支承,不得用千斤顶作支承件。
5
312 不允许用堆取料机悬臂吊装重物,不得用堆取料机作牵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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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只有当悬臂架抬起并与轨道方向平行时,才允许堆取料机快速行走。
5
314 当斗轮被塌方物料埋没时,俯仰机构和回转机构不得动作,只能由行走退出料堆后才可投入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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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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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验
下述情况应对堆取料机按JB 414943总体试车要求试验:
a
正常工作的堆取料机,每两年进行一次;
b
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堆取料机,在交付使用前;
c
闲置时间超过1年的堆取料机,在重新使用前;
d
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稳定性及性能等受损害的堆取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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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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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制造厂应对堆取料机的质量全面负责。产品质量应不低于JB 414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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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堆取料机的制造厂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要的设备、技术力量、检验条件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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