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代替GB/T5686.5—1988、GB/T5686.6—1988、GB/T7730.5—2000、GB/T7730.6—1988、GB/T7730.7—1988、GB/T8654.8—1988。本部分是对GB/T5686.5—1988《锰硅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红外线吸收法测定碳量》、GB/T5686.6—1988《锰硅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气体容量法测定碳量》、GB/T7730.5—2000《锰铁及高炉锰铁化学分析方法 红外线吸收法测定碳量》、GB/T7730.6—1988《锰铁及高炉锰铁化学分析方法 气体容量法测定碳量》、GB/T7730.7—1988《锰铁及高炉锰铁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碳量》、GB/T8654.8—1988《金属锰化学分析方法 红外线吸收法测定碳量》的整合修订。本部分规定了红外线吸收法、气体容量法、重量法和库伦法测定锰硅合金、锰铁、高炉锰铁、氮化锰铁、金属锰和电解金属锰的碳含量。本部分适用于锰硅合金、锰铁、氮化锰铁金属锰和电解金属锰中碳含量的测定。 本部分与GB/T5686.5—1988和GB/T7730.5—2000及GB/T8654.8—1988比较,其主要变化如下:
———方法适用范围规定为锰硅合金、锰铁、氮化锰铁和金属锰;
———锰硅合金中助熔剂纯铁的量由0.800g调整为0.400g;
———锰铁、氮化锰铁和金属锰的助熔剂统一为0.300g锡+1.800g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