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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安全防止意外启动【作废】点击此处下载本文件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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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号: GB/T 19670-2005
替代情况: 替代 GB/T13150-1991 被 GB/T 19670-2023 替代
发布单位: 国家标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机械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发布日期: 2005-02-21
实施日期: 200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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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9年10月27日


  6预防意外启动的其他措施

  6.1设计对策

  如果断开和能量释放措施都不适宜防止意外启动时,设计者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下列措施:

  ——防止由机械的任何部分受内部和外部影响而偶然发生启动指令的措施(在零部件的设计、选择和定位的有关措施)(见6.2);

  ——防止由偶然启动指令导致意外启动的措施,这些措施依赖于系统的结构(见6.3);

  ——在引起意外启动的机器部件引发危险工况之前,使其自动停机的方法(见6.4)。

  所选择的措施不应作为第5章所规定的断开和能量释放措施的代替措施。

  注:为防止意外启动所选择的措施,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本章中所列的不同措施的组合。

  6.2预防启动指令偶然产生的措施

  6.2.1预防手动启动操纵器偶然触发的措施

  应当通过对启动操纵器进行的合理设计、定位、防护和标记,防止其意外触发及触发后的意外结果(如启动另外一台机器或者引起方向错误的运动)。手动启动操纵器的功能必须清晰地表达,如采用标记(也见附录B的第一段),缺少这些标记信息则会引起人员的伤害。

  注1:GB/T15706.2-1995的3.7.8款中给出的指导原则。

  注2:防止意外启动措施的其他例子是锁定手动启动操纵器、可编程控制系统中的口令等。

  6.2.2数据存贮和数据处理装置中的安全相关部件的设计

  若风险评价(按GB/T16856进行)涉及到意外启动指令的发生时,则:对数据存贮和数据处理装置(见图1)的安全相关部件及其元器件应进行合理设计与选择,使得其可能产生意外启动指令的概率足够低。

  注1:指导原则可参见:

  ——GB/T15706.2-1995的3.7款;

  ——GB5226.1-2002的9章和第12章。

  亦可参见GB/T16855.1。

  注2:在采用可编程电子系统控制机器的场合,目前很难确定单通道可编程电子系统正确控制机器的可靠程度,加之不正当操作此类系统引出危险的不确定性,因此仅依赖于此类单通道系统的正确操作来控制机器是不可取的(见GB 5226.1的12.3.5的注)。

  6.2.3动力控制元件的选择、使用与配置

  应合理选择和/或使用动力控制元件(如接触器、阀,见图1),以使其在外部影响下(如在预定的使用条件下,诸如振动、冲击的最高期望值的波动)或在动力源受干扰(如压力或电压值在规定公差内的波动)时,不改变其状态(如从断开到接通)。

  如果需要(特别是当它们手动操作时),动力控制元件应被固定在一个封壳内,以防止发生非预期的触发。

  6.3预防偶然启动指令导致意外启动的措施

  6.3.1原则

  保持停机指令是从不同“级别”(见图1)分别或联合传入到机器的。这些停机指令既可由停机控制装置(见6.3.2)产生也可由安全(保护)装置(见6.3.3)产生。可用机械断开(见6.3.4)或运动件锁定(见6.3.5)的方法代替或同时附加保持停机的指令。

  若维持停机的指令已发出,则位于指令发出级(A、B或C级)之前的机器部件不应产生机器意外启动指令。若机械连接已经断开(D级)或运动部件已锁定(E级),亦不应产生机器意外启动指令(见图1)。

  6.3.2由停机控制装置在A、B或C级产生的保持停机指令的输入(见图1)。

  为了防止由于偶然产生的启动指令引起的意外启动(包括那些控制系统本身引起的),如果控制系统的设计按GB/T15706.2-1997要求的保证停机指令总是优先于启动指令的发出,则手动停机操纵器(或停机控制装置)可以保持在“断开/停机”状态。保持“断开/停机”状态,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得:

  ——采用执行维持停机指令的闩锁或键控停机控制装置(直至其手动重调时)。

  ——采用带有可靠而明显位置指示器的可锁定选择开关,以保持停机指令,直到手动重调该开关为止。

  ——采用可锁的封壳,当锁闭时迫使手动停机操纵器进入“断开/停机”状态。若这个封壳也能防止接近手动启动操纵器,则可避免该启动操纵器的意外操作。

  ——采用可移动的防护装置,从其一打开,就迫使手动停机操纵器进入“断开/停机”状态。若可移动防护装置也能防止接近手动启动操纵器,则可避免该启动操纵器的意外操作。

  设计和选择适宜的固定装置的依据是:

  无歧义性,即当装置处在“断开/停机”状态时,具有清楚和明显的指示;

  可靠性,即装置具有保持在“断开/停机”状态下的能力。

  为使停机控制装置保持在“断开/停机”状态,对提供有紧固装置的停机控制装置,在移开紧固装置时,紧固装置本身不应产生再启动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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