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交流熔断器》共分为7个部分,本部分是GB 15166的第5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电动机回路的高压熔断器的熔断件的时间-电流特性、脉冲耐受试验要求及其选用导则。
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 3 kV 及以上、频率为
50 Hz 交流电力系统中直接起动的电动机使用的熔断器的熔断件。
本部分部分代替GB
15166.2-1994《交流高压熔断器 限流式熔断器》。本部分与GB 15166.2-1994的主要差异:
———标准体系的差别:GB
15166.2-1994非等效采用IEC 60282-1:1985、IEC 60644:1979 和IEC 60787:1988等标准,它包含了上述三个IEC
标准的内容。为贯彻国家的采标政策,修订后的标准和IEC标准一一对应,本部分将从GB 15166.2-1994中分离而成为独立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