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技术要求
5 试验方法
6 检验规则
7 高压静电防护服号型
8 标志与包装
前言
本标准所述的高压静电防护服与GB 6568.1—2000《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的原理和作用是相同的,但由于塔(构架)上地电位人员与带电作业等电位人员作业时所处的位置不同,对两种服装要求也不一样,即前者低,后者高。高压静电防护服的技术指标项目较带电作业用屏蔽服少,技术参数也较低。至于技术指标的试验方法则均取自GB6568.2—2000《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试验方法》,仅整套高压静电防护服内的电场强度试验测点和导线上施加电压适当改变,以使其更加切合实际。
本标准由国家经贸委电力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带电作业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沙电业局、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柏克寒、胡毅、张丽华、易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静电防护服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110kV~500kV的交流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登塔(构架)作业人员和需防静电感应的地面作业人员所穿戴的高压静电防护服。
按本标准制成的高压静电防护服不得作为等电位屏蔽服使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335.1—1997 服装号型 男子
GB 6568.1—2000 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
GB 6568.2—2000 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 试验方法
GB/T 16927.1—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1部:一般试验要求(eqv IEC 60-1:1989)
GB/T 16927.2—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2部:测量系统(eqv IEC 60-2:1989)
FZ/T 81007—1994 男女单服装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高压静电防护服high voltage electrostatic shielding clothing
用导电材料与纺织纤维混纺交织成布后再做成的服装。当地电位作业人员穿着后,能有效地防护人体免受高压电场及电磁波的影响。
整套高压静电防护服包括:上衣、裤、帽、手套和鞋。
3.2 连接带connection tape
用符合GB 6568.1—2000中5.2技术指标的屏蔽衣料做成的布带(宽15mm,双层),缝置在衣、裤、帽、手套上,以使各部形成电气连接。
4 技术要求
4.1 衣料
4.1.1 屏蔽效率
屏蔽效率不得小于28dB。
4.1.2 衣料电阻
衣料电阻不得大于300Ω。
4.1.3 耐汗蚀
经耐酸性汗蚀和耐碱性汗蚀试验,其电阻值均不得大于500Ω,屏蔽效率不得小于26dB。
4.1.4 透气性能
透过衣料的空气流量不得小于35L(m
2·s)。
4.1.5 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衣料经向断裂强度不得小于345N,纬向断裂强度不得小于300N,经、纬向断裂伸长率不得小于10%。
4.2 成衣
4.2.1 鞋
鞋的电阻不得大于500Ω。
4.2.2 帽
帽、帽檐、外伸边沿或披肩均应用静电防护衣料制作,避免人体头部裸露部位产生不舒适感。
4.2.3 整套高压静电防护服
整套衣服最远端点之间的电阻值不作要求,但各部之间必须形成良好的电气连接。
按本标准5.8规定进行试验,衣服内胸前的体表场强不得大于15kV/m,且高压静电防护服内流经人体的电流不得大于50μA。
4.2.4 连接带
上衣的衣领、袖口及上衣与裤连接的两侧均应配制连接带。
裤与上衣连接的两侧及两裤脚均应配制连接带。
帽、手套均应配制一根连接带。
连接带与衣、裤、帽、手套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宽度不得小于15mm,且连接带与被连接件的纵向缝制不得少于3道,并应均匀分布于连接带上。
5 试验方法
5.1 衣料屏蔽效率试验
按照GB 6568.2—2000的3.1进行。
5.2 衣料电阻试验
按照GB 6568.2—2000的3.2进行。
5.3 耐汗蚀试验
按照GB 6568.2—2000的3.7进行,但汗蚀-烘干周期减为2次,然后按GB 6568.2—2000的3.1及3.2分别测量其屏蔽效率和电阻值。
5.4 透气性能试验
按照GB 6568.2—2000的3.9进行。
5.5 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试验
按照GB 6568.2—2000的3.10进行。
5.6 鞋电阻试验
按照GB 6568.2—2000的4.3进行。
5.7 整套静电防护服电阻试验
按照GB 6568.2—2000的4.4进行。
5.8 整套静电防护服内的电场强度试验
5.8.1 主要设备
a) 一条500kV模拟导线(四分裂导线),长度不小于10m,悬挂在试验大厅内;
b) 一块量程为0~100kV/m的场强表,其误差应小于或等于1%;
c) 可在胸前放置场强仪的薄壳模拟人;
d) 一副望远镜;
e) 一台400kV以上工频试验变压器及测量系统(应符合GB/T 16927.1~16927.2的要求)。
5.8.2 试验条件
试验应在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45%~55%环境中进行。
5.8.3 试验布置及程序
a) 预放模拟人位置应处于导线正下方。在导线上施加一定的工频电压,使该位置离地1m高处的未畸变场强达到58kV/m,记录下该电压值并切除电压;
b) 将穿全套静电防护服的模拟人安放在该位置。场强表放在模拟人静电防护服内的胸前部,场强表应屏蔽良好;
c) 在导线上再次施加该电压,用望远镜通过衣扣缝隙观察场强表,读取三个数据。
5.8.4 试验结果
按三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实测场强,其值不得大于标准规定值。
5.8.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内容同GB 6568.2—2000的4.1.5。
5.9 整套静电防护服内流经人体电流试验
试验布置与本标准中5.8相同。试验按照按照GB 6568.2—2000的4.6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型式试验
制造厂家对定型前的产品,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型式试验。
如改变定型产品所使用的材料或改变制造工艺流程和织物结构,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提供型式试验的产品,必须在同一批次中随机抽取三套静电防护服,按表1中的项目进行试验。
若试品在表1中的任一试验项目中未通过试验,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型式试验在经国家认可且试验设备经计量部门检验合格的单位进行。
表1 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项目
6.2 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由生产厂家进行,如用户提出要求,亦可参加监督进行。
出厂试验项目见表1。
衣服成品应逐件检查外形、分流连接带,必须确保其完好无损。此外,还应按FZ/T81007—1994的“检验规定”的要求进行成品检验。
产品经检验合格出厂时,应对每件产品出具合格证,包括试验结论、试验日期和试验人员代号。
生产厂必须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交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厂家应向用户提供抽样试验的结果。
6.3 抽样试验
如用户要求,可以在交货产品中进行抽样检查,也可对个别项目进行重复试验。
经双方同意,也可以进行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其它补充试验。
7 高压静电防护服号型
7.1 上衣、裤号型
根据GB/T 1335.规定,上衣和裤子均选用5.3B系列。
选用上衣的号型有:165/93、170/96/175/99、180/102、185/105等五种;选用裤的号型有:165/84、179/87、175/90、180/93、185/96等五种。
7.2 帽号型
选用57、58、59、60、61mm等五种号型。
7.3 鞋号型
选用25、26、27、28mm等四种号型,宽均选用Ⅲ型。
8 标志与包装
8.1 标志
8.1.1 对高压静电防护服颜色不作规定。
8.1.2 凡符合本标准的高压静电防护服,必须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厂名;
b) 商标;
c) 号型;
d) 制造日期。
以上内容用一种红色圆形标志来显示,以区别带电作业等电位电工用的屏蔽服。
图形标志(见图1)应牢固地缝制在高压静电防护服的上衣、裤、帽、手套上。
圆形标志的尺寸参数(见图2)为:
a) 圆形框条宽5mm;
b) 圆形外径为50mm,内径为40mm。
1―连接带;2―标志;3―导电鞋
图1 高压静电防护服
注:圆形、全部字均为大红色,底布为浅蓝色。
图2 标志
8.2 包装
高压静电防护服的包装或包装箱应有产品名称、号型、数量、出厂日期和厂名等标志。
高压静电防护服应包装在塑料袋内,然后装入硬质箱子中,以免运输过程中长期受重压而损坏金属导电材料。
包装箱内必须附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